安全检查活动实施计划
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按照县教育局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强化师生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使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各类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二、检查时间
20xx年3月6日至3月底。
第三,检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网格建设
(2)校园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三)宣传教育。
(四)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第四,检查目标
通过安全检查,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安全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加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增强学校环境的育人功能。
动词 (verb的缩写)组织领导
为了高效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学校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群组长度:xxx
副组长:xxx成员:各班班主任
六、检查内容
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职责要求,成立校园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职责,是否建立安全台账及相关规章制度。
2、对学校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
3.对学校各种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锅炉、燃气、水电、体育场馆、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设施以及实验室、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周边警示、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向家长发出《交通安全告知单》,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报废、不合格车辆的专项教育。
5.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学校附近有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工厂企业,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是否提醒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停产停业?
6.对学校危房改造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危房仍在使用,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维修。
7、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生活饮用水、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含饮水设施)管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收缴、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情况,学校食堂是否有卫生许可证,食品加工、储存、留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环境卫生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落实食品采购和领票制度。
8、对学校安全教育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开展了节假日针对性教育、开学和放假前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9、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到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否修订,各项制度是否全面落实。
10,对校园安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防控体系设施、设备安装和运行情况;保安人员的雇用和管理;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收缴管制刀具的行动是否定期进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11.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进行全面检查。是否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是否对学生进行安全指导和必要的管理。
12,全面检验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各种预案(防震、防火、防洪、防暴力等。)都是健全完善的。
安全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二根据上级要求,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立足源头治理,突出关键环节,强化处罚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努力维护良好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为建设和谐平安宁县营造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使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面提升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百日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任务和要求。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和方法,精心组织,相互配合,全力以赴开展县级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切实改善城乡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排查整改的重点是:日常养护管理、桥梁、危险路段、养护作业现场等。
(一)日常养护管理未按规定进行日常巡查和保管,路面病害、散落物、障碍物未及时处理,影响视距的树木未修剪,违法标志未清理,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不规范、不齐全或者损坏,未及时规划、设置、维护或者更换的;未按照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制、养护管理制度和规范进行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定期巡查和日常保管的。
(二)桥梁对于有一定使用年限(1980及以前)的桥梁,旧桥、重要零部件缺陷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以及其他需要定期检验的桥梁,对剩余桥梁进行定期检验,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复合或验证,验证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责任人。
(3)通过危险路段调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和巡查管理确认的危险桥梁和危险路段。一是危桥未按规定发布公告,未提前绕行、限行通知,未采取禁行、限行、支撑等安全防护和临时加固措施;二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和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不规范。三是县级公路危桥、危险路段未及时上报县级政府采取防护措施。四是托管范围内的非公路产权构筑物出现险情,未及时通知相关产权单位采取保护措施。
(四)对已经开工的养护工程进行现场调查和整改的养护作业,未按《公路养护安全条例》的要求进行,未按程序审批方案的;方案审批单位未在开工前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管理单位未在运营期间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作业区域布局不规范,未按照安全规定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未进行必要的交通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