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偷器官是谣言?

8岁男孩在南通市光明新村走失,在虹桥机关加油站旁的河里被发现。不幸的是,他的身体器官被偷了。听说是新疆人做的...“从6月18日晚上开始,这条谣言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发,信息还附有打捞男孩尸体的视频。6月21日下午,南通网警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透露破获一起利用微信传播谣言案,编造此谣言的男子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6月23日现代快报)

说实话,当晚我的朋友圈就出现了这条“男孩器官被盗”的新闻,但我的第一反应是质疑,因为太多类似的“朋友圈谣言”已经让人“听腻了谣言”,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微信谣言有本能的警惕。和“抢孩子”、“摘器官”等其他令人震惊的“朋友圈谣言”一样,“男孩器官被盗”迅速传遍微信。

应该说,造谣者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完全是咎由自取。但这种未经核实、经不起认真推敲的“偷器官”谣言,以及其他虚假不实的信息,为什么总有人信以为真,总有人翻脸,甚至刷爆朋友圈?

一是始作俑者出于各种目的散布谣言,使得谣言满天飞,让人难辨真假。比如,战侠歌坦承“当时只是一种刺激和好玩,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和后果。”还有一些人为了商业营销的需要而炒作,用各种“爱心接力”或者吸引眼球、震撼人心的新闻来吸引眼球,造成“朋友圈谣言”像病毒一样传播。

二是现实生活中人的安全感降低。网络上只要有涉及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疾病养生等危险信息,就会立即引起公众的焦虑,尤其是“偷孩子”、“偷器官”等恐怖信息,更能激发焦虑、仇恨和同情,产生群体性的骂声,从而降低人们的理性判断能力,使这类谣言很容易“深入人心”。

第三,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谣言的内容往往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大多数人缺乏专业判断。身边的朋友在转发分享的时候,也会抱着“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心理,不由自主地选择跟风,“广而告之”。不仅仅是为了自我寻求“安全”,更是为了提醒亲朋好友,从而成为谣言的“集体无意识传播者”。

防止“朋友圈谣言”一再发生,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除了社会文明、安全、法治的不断提高,还需要网警加大巡查力度,侦破、打击、宣传谣言;需要工商、微信平台加强监管和自律;公众需要提高警惕,加强独立判断能力,不要随意“@”他人;还要细化法律规定,查“粗线条”法律的不足,出台打击自媒体诈骗和虚假信息的专门法律,尽力“让谣言止于法”,用法治遏制“朋友圈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