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最新防疫政策
(1)风险岗位和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各地区合理设置便捷的核酸采样点,满足公众需求。
第二,关闭的公共场所将重新开放。
洗浴中心、按摩院、美容美发、棋牌室、密室、剧场、网吧、KTV、歌舞厅、迪厅等封闭公共场所重新开放,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科学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编码”、测温、卫生编码绿色编码等防控措施。
第三,居民的出行要求
(一)进出社区科学佩戴口罩,扫描“场所代码”和卫生代码绿色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药店或在互联网平台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3)乘坐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等当地公共交通工具,科学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和卫生码绿色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进入其他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编码”,测量体温,查验卫生编码绿色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是优化重点单位管理措施
(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督机构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扫描“场所代码”、测温、卫生码绿色码、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2)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测温、卫生码绿色码等防控措施。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有条件的可以关闭。不要随意关停企业。
五、加强社区(村)服务保障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社区(村)服务保障作用,巩固“三长五员”工作体系,统筹做好物资供应、生活服务、外出就医、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加强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加强生活物资供应,畅通急救医疗通道,关心帮助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
第六,加强疫苗接种
加强老年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对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特别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加强免疫,实现“打完所有疫苗”,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七。落实“四方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市场主体和广大公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疫责任,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爱城如家,护城如家,保护自己,保卫城市!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变化,不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