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姐,梅艳芳是怎么死的?谁能告诉我,讲详细点,语言要清晰,谢谢。
梅艳芳于2003年底因癌症去世。他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规定梅的母亲每月可领取7万元(后增至65,438港元+0.2万元)生活费,直至去世。在香港和伦敦的两套房产给了密友刘培基,654.38+0.7万元教育经费给了4个侄子侄女。梅的母亲去世后,所有财产将被扣除并捐赠给佛教协会。然而,梅艳芳去世后,覃美金进入法院,要求法院宣布遗嘱无效。2008年3月5日,梅艳芳遗产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
2008年6月16日,香港最高法院公布了梅艳芳遗产认证官司的判决结果。原原告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在获得梅艳芳遗产的诉讼中败诉,认为梅艳芳于2003年6月12日所立遗嘱完全有效。立遗嘱时,肝衰竭和吸毒都不会影响她的精神状态。此外,法庭从调查中获悉,管理信托基金的银行职员曾与梅艳芳进行详细讨论。梅艳芳当天虽然吃了药,但效果不大,当时也有医生在场。同时,法院判令本案双方的所有诉讼费由梅艳芳遗产公司支付,马梅无需支付。法官当庭斥责梅的母亲无知,深信遗产很快会花光最后一分钱。当时84岁的老母亲梅听到判决结果时非常激动。她不满地喊道:“苍天无眼,法理何在?这些恶魔想要夺取财产!”她甚至扬言要上诉到底:“我不会失望的,我不会只打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