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的疗养故事

休养生息政策是指在大动乱或长期战乱之后,统治者不搞耗民财重刑的统治,而改为宽刑薄税的政策,以保持民力,增加人口,达到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统治的目的。从汉高祖(惠帝、吕后、文帝、景帝)开始,休养生息政策已经实行了六七十年。结果是“国内”至于孝顺,则与礼俭结合;孝顺跟着行业走。五六十年,至于移风易俗,民风醇厚。“汉高祖无为而治后,鉴于秦亡的经验,在政策上采用了道家的‘黄老治术’和‘无为而治’的理念。主要措施有:还田、劝民还乡、为民释奴、纳十五税;文帝与景帝:无视与从轻处罚。

缇萦救了他的父亲。

汉文帝四年,有人上书举报淳于髡。按照刑法规定,他应该是被押解西去长安的。淳于毅有五个女儿,都陪着她哭。淳于毅生气了,骂:“有女儿就不生男孩。紧急情况下没人能帮你。”这时,小女儿缇萦因为父亲的话而伤心,于是和父亲一起西行,写道:“我父亲是个官员,各地的人都说他清正廉明。现在他应该因为违法而被定罪处罚。我感到悲哀的是,死去的人无法起死回生,被折磨的人无法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无能为力。我愿意献出我在官府做丫环的生命,来赎我父亲的罪,让他改过自新。”皇帝听了,为她的愿望感到难过,这一年就把肉刑给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