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有些“护肤品”没用,为什么老年人还是频频上当?
今天,市消保委发布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调查报告,指出子女不了解老年人真实需求和健康状况、保健品广告无孔不入、商家采用新商业模式规避监管等几大问题。报告认为,老年人确实对保健品有消费需求,家庭和社会应该帮助他们识别。同时要满足老年人的情感和社交需求,防止他们因为“孤独”而轻信非法商家。
老年人确实需要保健品。
该报告由市消保委、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和上海迪博达数据研究所联合组成,对60岁以上老年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了定性和定量研究。报告显示,近四分之三的老年人面临健康问题,68.1%的老年人在一年内买过保健品,说明老年人对保健品的需求是存在的。遗憾的是,54.5%的孩子认为父母很健康,只有50.8%的孩子给父母买过保健品或保健器械。此外,49.0%的子女表示与父母关系非常亲切,但只有17.8%的老人这么认为。所以,不了解老人的真实健康状况,忽视老人的情感需求,就成了孩子容易犯的两大错误。
老人的实际消费也超过了子女的估计。13.8%的老年人一年在保健品上的花费超过1万元。与之相对应的是,只有9.8%的孩子表示父母在保健品上的花费超过1万元。据悉,有25.3%的老人因为怕子女知道而藏了保健品。
保健品的销售点和广告可谓“无处不在,无孔不入”。89.9%的老年人表示家附近有销售点,主要分布在菜场周边(36.6%)和小区门前(23.3%)。邮箱广告成为最大的广告来源,占比71.8%,其次是实体店体验(41.5%)。
为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设置“法定冷静期”
调查报告指出,老年人分为非理性消费群体和理性消费群体。随着年龄的增长,非理性消费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从28.7%(61-65岁)上升到95.2%(80岁以上)。
“非理性消费群体可分为六类,包括责任心(害怕给孩子带来麻烦)、无知(缺乏相关知识)、轻信(拥有一定知识但相信专家或过于自信)、缺乏社交活动(缺乏兴趣爱好)、给予(孩子不太在乎)、贪小便宜和随大流(缺乏主见和容易被影响)。对于这六类人群,我们分别给出建议,比如不要否认你对孩子的需求,不要参加非居委会组织的活动,不要轻信小广告,不要给商家留家庭住址和电话。”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属的上海新消费研究中心主任刘波说。
报告建议,借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穿透式监管机制”,激活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穿透式机制。此外,为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保健器械建立“法定冷静期”制度。比如,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享受保健品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对于向老年人销售过期、三无或被盗批号特殊食品的,建议在返还赔偿的同时,依照刑法追究其责任。
建立更多的社区中心来满足社会需求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多年来一直在研究营销陷阱。国外市场0.5美元的一种营养补充剂,卖给中国的老年人,价格高达600元。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卖保健品的风险比贩毒小,但几乎等于贩毒。”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建生认为,因为保健品无法衡量功效,所以比较难以选择。在国外,类似产品被称为“营养补充剂”或“特殊食品”,中性名称。但“养生”二字在中国被视为褒义,符合中国“药食同源”的传统养生理论,容易被老年人认可。
此外,医疗保健行业采用了一种新的模式来逃避监管。比如体验店,只维护感情,不卖产品。购买产品时,必须带着去门市部,导致“卖家没骗你,骗你的人没卖出去”。再比如,销售网点大多有独立的经营资质,他们极力撇清与保健品公司的关系。据统计,保健行业每一个客户的营销费用达到500-1000元,而消保委针对这一群体的宣传提醒费用仅折算成0.2元。
市消保委秘书长陶表示,去年上海老年人口占全市户籍人口的31.6%,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一些“有钱有闲”的老人有消费需求,但交际圈小,知识相对欠缺,容易被自由行、讲座、义诊等活动诱导购买质优价廉的产品:“我们发现,经常参加社交活动、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集体活动的老人,以及配偶健全、与子女关系良好的老人,更不容易上当受骗。消保委呼吁并愿意搭建平台,全社会扩大宣传,为老年人普及消费知识,增强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