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可以给家属用吗?
1,深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类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的部分。
2、超过部分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我市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可支付部分定点医疗费用。这种方式被称为“家庭渠道”。
一、基本保险不支付诊疗项目范围的费用。
(1)服务项目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护等特殊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疗美容)健美项目和无序的非功能性整形、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重、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检查;
4、各种预防和保健诊疗项目;
5、牙齿畸形、牙瓷;
6、各种医学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学鉴定。
(3)诊断设备和医用材料。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和治疗的项目;
2、眼镜、假牙、假眼、假肢、助听器等康复器械;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康复和治疗设备。
(4)治疗项目
1,各种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来源或组织来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骼和骨髓以外的器官或组织的移植;
3.近视矫形手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治疗项目。
(5)其他
1,各种不孕症(妊娠)、性功能障碍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和医用材料
1,使用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用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
2.体外冲击波碎石术和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替代人工器官、体内放置材料;
4、省物价部门规定可以单独收取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2)治疗项目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的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治疗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法律依据: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四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一类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下列费用:
(一)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非处方药的费用;
(二)本人及本人配偶和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三)本人及其配偶和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直系亲属的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费用;
(四)国家、广东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