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官」字?古今都说它有两张嘴。为什么?

官方的说法有两个口。

我不爱尘埃,但我似乎被前沿误了。花开的时候,总要看东方君主。

你必须离开,你必须活下去。如果你得到一朵山花,莫问将是一个奴隶。

从这个词的意思来看,我们真的不能说她提出了什么强有力的摆脱犯罪的理由。然而最后她还是被判无罪,可见这样的一句话还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为有些问题是无法摆到台面上解释的,而且我们的话里充满了暗示。这也是严锐为什么辉煌的原因。用这样含蓄的话作为告别的话,很合适。

除了巧言令色、妙语连珠可以谋取私利之外,官员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另一招就是利用礼法的对立来帮助自己。

有一次,朱元璋打算处决一批朝臣,让御用谋士袁凯把卷宗送去给太子答复。太子主张宽大,朱元璋就问他:“我要严惩,太子却要宽大。你觉得谁是对的?”袁凯说不出谁对谁错,就打了个马虎眼,答道:“陛下要杀,法律是对的。太子欲赦,心慈。”朱元璋觉得袁凯是个油嘴滑舌的家伙,第一只老鼠两头讨好。他狠狠地训了他一顿,吓得他只好回家装疯卖傻。(详见明代袁开川)

袁凯敢于将心之善与法之义相提并论,是有原因的。传统中国,一直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说法。仁者也是人。换句话说,仁就是人情。心地善良也是人之常情。这一切无疑应该归入礼的范畴。

《礼记》说,“夫以礼待妻者,宜交友,宜审疑,宜异,宜明辨是非。”礼的核心是区别对待。根据礼义的定义,官僚在决定诉讼时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有八个,即传统的八议:一是议亲,二是议过去,三是议功过,四是议才干,五是议能力,六是议勤奋,七是议贵,八是议客。

我想问一下,经过这次讨论,还有哪些罪行是不能原谅的?当然,一个举棋不定的人最后能不能平安,可能和所谓的八论无关,但八论毕竟是最正直、最有见地、最有说服力的让他原谅的理由。

法的核心与所谓的礼完全不同。执法的保障是太子与庶人同罪,是“惩国不避臣,赏善不忘庶人”的绝对公平(见《万事皆有错》)。

违法可以有几千万个理由,法外之恩也可以有几千万个理由。依法判决就是严罚,不依法判决就是法外仁政。无论如何,在法理学和伦理学上都能找到相应的依据,都是站得住脚的,可以把个人因素撇干净。

试想,礼法两个方面,很容易让官员们想到徇私枉法,弃义外遇,颠倒黑白,混淆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