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拉蒂撞宝马案终于宣判。为什么女司机获轻判?
法院认为玛莎拉蒂女司机有悔改表现,因此量刑会轻。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当时正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一家烤肉串店吃饭。肇事者与朋友乘坐一辆玛莎拉蒂SUV离开,沿永城市东城区托宾路、文化路行驶。在接近花园路时,他们撞上了路边的6辆车,对面还有一辆车,路边还有一辆车。
因无法通过而被迫停车的车主和周围的人上前劝说,坐在后面的朋友让肇事者离开。肇事者驾车沿花园路、集集路向东外环方向逃逸。行至东外环与永兴街交叉口时,与宝马车追尾,等待高速交通信号,导致宝马车发生事故并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其他车辆损失共计10余万元。
肇事者明知酒驾违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酒驾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听劝阻,继续在市内高速行驶并逃逸,致两人死亡。第一次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主观上允许继续伤害,故意危害公众安全。被告在一起喝酒后,没有劝阻肇事者在酒精影响下驾驶。事故发生后,他的朋友催促肇事者开车离开,造成了严重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行为人是犯罪的直接实施者和主要实施者。罪行严重,后果严重。他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他的朋友在共犯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可以减轻处罚。由于被告人在犯罪时处于醉酒状态,主观上不希望或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犯罪,主观上具有恶性和对人身的危险性。不同于故意驾车撞人、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和故意犯罪,行为人犯罪后可以如实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如果他有悔改表现,可以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