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休养期间的生活费和营养费谁来出?
法律分析:工伤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伙食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非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工伤人承担,但用人单位要支付带薪工伤停工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2)住院伙食补贴;(三)在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按月伤残津贴;(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人员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