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名单)

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加强治安队伍建设,保定市清苑公安分局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统一、公开、透明、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10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三、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命令,服从指挥,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岗位分配和调整;

男具有保定市户籍,年龄18至40周岁。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要求身体健康,外形良好,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裸眼视力在0.8以上;身高1.70米;

高中以上学历;

条件可适当放宽:有专业特长的优秀退役士兵;驾驶本为B1,A2,A1的男性。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用:

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被开除党籍或者团员资格的;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开除的;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的;

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者纪律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公告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配偶、父母、14岁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程序

1,开放报名。

报名时间:2021 165438+10月22日至2021 65438+2月1。

现场报名地点: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街2633号创图创业孵化基地二楼206室

联系电话:15830299667;15033222766。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以上材料需提供1份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专业特长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医疗机构在2天内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道程序。

3.体能测试。

三项赛事:10 m X4往返;1000m;俯卧撑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道程序。

4.考试。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会在微信官方账号通知。考生进入考点出示健康码和旅行码,48小时内携带核酸检测证明,测量体温。无异常人员进入考点发现异常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要求考生始终佩戴口罩,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法律常识。笔试成绩100。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100。

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5.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6.宣传。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分局办公场所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体检和公示期间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优先的顺序是:退伍军人、有专业特长、学历高的人员。

六、人事管理和工资

人事管理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初次录用期限为三年。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分局统一管理、培训和使用。日常按照《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标准,严格要求,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并提前书面通知本人:

1,不服从分配。

2.聘用期间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

3.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

4、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5.其他法律法规或协议规定辞退的。

工资和报酬/福利

受聘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900元,期满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1.900元。根据他们的工作表现,将支付300元。警务辅助人员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所需费用由区财政全额保障,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在申请各环节保持畅通,并及时关注微信官方账号。沟通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办理录用手续等事项的,由其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被取消资格,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考试、体检及其他通知事项时限内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021 11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