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和亲生父母一定要养吗?
儿童的抚养义务如下: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解除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抚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名义上被收养但实际上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的养子女,或者已由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此项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有两个要素,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构成后扶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支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不同于赡养义务的本质特征。收养关系解除后产生后抚养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因此,以解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支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综上所述,对于合法收养的子女,只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建立而消灭。你的亲生父母没有赡养子女,你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赡养费的权利。
第1068条
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1069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第1070条
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第1071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伤害或者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当承担抚养责任。
第1072条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应有虐待或歧视。
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适用于继父或者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