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省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751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决定201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工作人员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决定201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工作人员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和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制度。

2.招聘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或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1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A类)87个,专业技术岗位(B类)535个,教师(C类)83个,工人(D类)46个。详见贵阳2012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单(以下简称招聘名单,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1)招聘目标

1.2012外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托生和定向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往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委托生和定向生)。

2.具有本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托生)。

3.贵阳市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报考岗位所需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贵阳市统一选拔的“三支一扶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上六个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二)招聘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名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职位所需的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学位及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要求见招聘简章。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任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通知)

6.如果应聘岗位明确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则应聘人员必须满足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参加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或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12年7月2日计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贵阳市统一选拔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限于2012年7月2日服务期满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仅限于2012年7月2日服务期满的人员。

(3)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期人员;2010 1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面向特定行业或单位,截至2012年7月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专项计划”仍在职的毕业生。

3.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

6.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被认定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录用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仍不得报考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禁止雇用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11.任职(工作)或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因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加分

(1)注册

报名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于7月2日2012900至7月6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职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注册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申请人反馈一个注册序列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报名信息表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天18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在市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必须在提交后2天内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信息表进行审核。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按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如果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提示申请人重新上传照片。对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下载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用于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办审核后,由负责考试工作的部门给予变更报告;报名后不改报考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02年7月2日2065438+900至7月8日1800。

2.截至2012、1800年7月6日,已提交报名表但因信息不全、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或自身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申请人提交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详细信息栏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如本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须亲自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单位和市招办同意后,到主管考试工作的部门进行修改。

3.报名确认和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02年7月2日2065438至7月9日在贵阳人事考试网900转1800网上报名,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少于31的,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予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报考。经市招办审核同意后,由主管考试的部门报其他岗位。举报帖起止时间为7月12日9: 00至7月14日1800,逾期不受理举报。

市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减少、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政发〔2009〕6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由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贫困学生的书面证明。符合条件者可免交报名费。免交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应当向社会公示。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贫困学生须于7月9日前持相关证明原件到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638+07号)办理减免报名费相关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65438年7月23日至2002年7月27日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

(3)加分

1.奖金政策

符合“基层服务项目”招考条件者,可加5分报考。其中:报考A、B、C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前计算;报考D岗位的考生计入技能测试成绩。

添加要确认的要点

加分项目确认的考试工作由市招办负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的《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及市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在规定时间、地点出具的加分审核确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接受奖金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接受奖金申请的时间:2065438年7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 00。

受理加分申请: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办公楼A区五楼540会议室。

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额外宣传

加分申请经市招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者,在笔试(A、B、C岗位)或技能测试(D岗位)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至7月21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认加分。

五、笔试及合格成绩

报考A、B、C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02年7月29日上午9: 00至11: 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8月20日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结束后,市招办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技能测试及合格分数

报考D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全部参加相关岗位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束后,市招办将根据技能测试结果确定“最低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

1.在市招聘办的指导下,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或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中,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最低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确定;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合格考官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员,不低于3: 1,不高于10:1;报考C类职位的考生,在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员,且不低于3 655438+0,不高于61;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笔试或技能测试中并列最后一名,也认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招聘简章》和《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对于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职位,在报考最低相关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职位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两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小于3︰1的,减少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如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并报市招聘办后在其网站上公示。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交毕业证书(201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背景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专业测试

报考B类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另行通知。

九、试讲及合格分数

报考C类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

缓刑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试教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另行通知。

X.采访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D类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之和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另行通知。

XI。总分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分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计算:

考生总分在1。a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

3.C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4.D岗位考生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成绩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其他事项

1.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也将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

2.A、D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B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C岗位进入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3: 1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3: 1的,参加面试或试教的考生面试或试教成绩必须达到日语考场面试或试教时的平均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大于1,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小于3:1的,最后1或2名未达到3:1比例的考生(如某岗位计划招聘2人,目前只有5人参加面试或试教。然后笔试或专业测试或技能测试排名第四、第五的考生为未达到3: 1比例的最后两名考生),面试或试教成绩必须达到日语考场面试或试教考生的平均分(含)方可从高到低排名。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未达到考生平均分(含)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需参加报考岗位规定的所有科目的考试。未通过任何一科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二。身体检查

体检在市征兵办的监督和指导下,由征兵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医院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出具体检结论。体检的其他结论和鉴定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发[2005]1号《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手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438号)主检员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才能作出判断的,经研究同意,市招考办可进行复审。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确定A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确定B类岗位,以试教成绩确定C类岗位,以高技能测试成绩确定D类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填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要对需要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进行复审,应当当场申请,当场复审。体检结束后,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国家体检标准允许的项目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试申请,经市招办同意后组织复试。超过7天提交的复验申请不予受理,复验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不得在体检过程中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由市招办确定。

体检和复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名单和时间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政审调查

考察和政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进行。考察政审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小组。考察政审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如实撰写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用人建议。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要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和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报市招聘办审批,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能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

2.新招聘的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2010 1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面向特定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以及截至7月1、201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仍在职的人员。

4.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

7.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因贪污贿赂、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者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截止2012年9月30日,未能提交岗位招聘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者。

11.不符合岗位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被发现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录用中有作弊行为,仍不得报考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经市招聘办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的。

十四、公示和聘用程序

(1)宣传

通过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和考察、政审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其网站和单位公告栏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出现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并由招聘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管理权限批准的聘用文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并报原鉴定机构备案。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绝报到者将被取消资格。

十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851-8129018(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贵阳2012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电话一览表(附件4)。

2.0851-7989520(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处)。

3.0851-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招聘各环节,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4)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贵阳市招聘办所有,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招考简章。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所有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考生成绩等。)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或招聘部门(单位)网站上发布。请密切关注考生。因未阅读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办研究确定。

201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