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进口保健品有哪些程序?
我国企业要从事进口保健品、食品的经营,除了要办理一般企业必须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外,还要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增加进口食品批发或零售经营资格,并申请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如需自行进口,需到相关部门办理以下手续:
向当地外贸部门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备案登记后,方可取得对外贸易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在30日内持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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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使用医学术语或易与药物混淆的术语,不宣传疗效。
2.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3.广告必须附有清晰统一的天蓝色标识,报刊印刷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识直径不得小于1 cm。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暂停其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待原抽检部门或上级部门再次抽检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
5.印刷品广告应当以工商部门批准的内容发布,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增加广告内容,并标明印刷品批准文号。
6.保健食品已启动备案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保健食品允许的保健功能目录(一)》,并于2065438+2006年2月27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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