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两首乐章的原文与赏析(下)
前人对陶的评论都是平平淡淡的,还说“凡轻古之诗,必有深广之语,浅显之理,以为尸骨不朽”(石步华《贵仆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的东晋。“言之有理,实则索然无味”是一种诗意的时尚。所以,如骨不难说得通,但平淡无奇,其价值在于清淡,而不在于干涩,在于质和实。它能将深刻朴素的哲理转化为真挚旷达的亲情,从田园修养的烦恼中寻求生活中自然的乐趣。试着读一下石涛的诗《迁徙》的第二部分,你就可以知道这个意思了。
陶渊明于元年弃彭,回到柴桑里。四年后,他的老房子着火了。艺兮七年搬到李楠南村,时年47岁。《搬家》是搬家后不久写的,一共两首,都是关于南村与邻居交往的喜悦,各有侧重。一个是新房子虽然破旧低矮,但是南村有很多冷漠的人,所以和他们朝夕相处,聊过去和现在,还是挺开心的。其次,搬家后,我和邻居相处得很好。忙的时候各科温饱,勤于农事。当我有空的时候,我可以自由地谈笑。全诗用自我自由的笔写出了自我满足的喜悦,把日常生活中邻里的琐事串成了流动的小溪。前两句“春秋多良辰,登高作新诗”,隐晦地承袭了第一首诗的结尾“奇观共鉴,疑惑共析”,文章断章取义,巧妙自然。这里以“春秋”二字开头,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描写的并不是“偶然中的真趣”(谢榛《诗四体》),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见的乐趣。每逢春日晴或秋日阴,历来被文人雅士引为雅士胜。对于陶渊明来说,柴桑大火之后,他搬到了南村,他更为拥有这个地方感到欣慰。爬山不仅是在春秋两季,也是在农事、春种、秋收的闲暇时间。又是一个忙碌的季节,对于一个整天休闲的士大夫来说,绝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更何况是同村的“纯朴之人”一起欣赏新诗。所以,文人雅俗之感在这首诗中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话意味深长,却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虽然无法用文字来形容风景,但高爽的风景太美了,值得欣赏,诗人的表达也超级宽广,就像现在一样。
搬到南村,既有爬山吟诗的乐趣,又有与邻居饮酒的乐趣:“过了门,更受欢迎,有酒便算。”这两句话与之前的事件无关,但如果理解品酒的诗意,这四句话似乎是可以接受的。不需要在门口打电话,也不需要在文人之间的邀约上打电话。态度是农村的,比较随意。大呼小叫,不愁仪态,语气简单,却看到了亲情的真相。“互称”的意思,可能是邻居有酒,故意登门请诗人喝酒;也可能是诗人有酒请邻居喝酒,或者邻居来访,正好诗人有酒,就一起考虑,一起欣赏新诗。杜甫说:“要不要把我的老邻居叫过来,隔着栅栏喊过来,把罐子倒干?."(《客人到》)“叫那女人开一大瓶,放在盆里给我拿。.....指挥粗鲁,在农村没觉得丑。”各种境界在陶诗的这两句中都可以领略到,所以越是精妙。
当然,人不是整天喝酒玩乐的。他们平时农忙,闲暇时聚在一起,便感受到无穷的趣味:“农忙去各自家,闲暇中彼此思念。相思穿衣裳,笑不尽。”有酒就请对方喝酒,有事就各自回家。在这个小南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那么真实,那么真诚!“分头回家”本来是指农忙时在家务农,但从字面上与最后一句关于喝酒的话连在一起,句意相同,给人一种酒后分散,农忙的印象。这就好比前四句,利用句与句之间的连贯性,从时间的先后和诗意的内在联系两个方面,把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碎小事,轻松地整合成一个整体。这句话不仅抵制了上一句的喝酒,还引出了下一句的相思。忙的时候回家,闲的时候想你,又想你又聚在一起。好像叫门的意思是重复的,导致循环。《相思披衣》刻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图案来强调这种重复,因音节的重复而使笔法更加流畅自由。这种重复的构图在汉诗中较为常见,如《苏吴诗》、古诗词《西北有高楼》、《走一遍又一遍》等,因重叠循环、各尽所能而有吟叹之韵。陶渊明不用条条框框的重复,只用圆的意思构成往复韵,这正是他从法汉人那里取来的,是独创的。况且这里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上门喝酒,只能看出你们感情的真实,闲来无事,才能看出你们友谊的深浅。穿上衣服,可见即使已经睡着,也总能招到对方。相见后可以谈笑风生,让诗词更进一步。如果说门与邻的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交往不受空洞仪式的限制,那么就表明他们的聚会时间不受庸俗礼仪的限制。所以,把诗人和邻居之间朴素的友谊写到极致,也会倾吐出拒绝虚伪矫饰的天然喜悦。这时候的诗意已经到了* * *,然后极其自然的感叹“此理将无敌,我无所不用其极去此处”:这种乐趣不是比什么都美好吗?不要匆忙离开这里!这两句话扣住了迁徙的话题,写下了想在这里长久生活的愿望,也概括了上文提到的臣服之乐。我们不说“这个欢喜”,说“这个道理”是因为欢喜中有道理,我们从安逸的乐趣中体会到让自然高于一切的人生哲学。从表面上看,这种快速自足的乐趣体现了自然的原则,与东晋普通贵族文人的形而上自然观无异。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俯仰一生,或挽臂而谈一室;还是因为委托,让海浪去吧。虽然好玩的不一样,冷静的也不一样。当他对所遇到的事情感到高兴时,他暂时对自己感到满意,他很快就能自给自足了。他不知道他的晚年即将到来。”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迁徙第二部的真趣。但两者都是“与人和谐”之乐,都是“遇人之喜”,其实质和表达方式都有很大不同。东晋的士绅自诩高贵,社会地位优越,天天吃食养生,谈论玄理,宴饮聚会会所见人,有一段时间都是世家大族、名士;观光的暂时乐趣无非是无所事事,故作优雅;他们寄予的玄理,看似深不可测,但实际上只是一种空虚和懒惰的寄生哲学。陶渊明的自然观虽仍以玄学为基础,但他对自然的兴趣在于摆脱虚假肮脏的尘网,把乡村视为回归自然的乐园;他交往的人都是淳朴勤劳的农民和志同道合的邻居;他所托付的玄理,朴实而活泼,这是他亲身参加农业劳动后领悟到的人生真谛。所以这首诗的结尾,第二句是“忽随农事,辛苦衣食,初享。容易处于服务不足,所以可以快乐长久,这样可以警示自己,开始并无伤害,但可以用笔纠正异常”(张裕固《古诗鉴赏》)。最后指出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劳,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命属道,衣食固。什么叫不扎营,却求自保?”(耿旭岁时九月西田收割早稻)诗人认为,只有通过生产劳动和自给自足的温饱,才能享受宁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洁的人类友谊,理解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显然,这种提倡耕田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绅的“自然无为”论是直接对立的。它是陶渊明以小生产者的朴素唯物主义世界观对士绅玄学进行批判和改造的产物。这首诗以欢乐开头,以勤奋结尾,中间穿插着农事。虽然以写乐为主,但最终还是以勤奋为主,作文和诗词相辅相成,却没有斧运的痕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随意情境,以自在的自然之乐贯穿其中,浪漫被斩断,若隔若隔,没有一丝跌宕起伏,断断续续无端,语言流畅,用意深刻,看似平淡缓慢,却又十分自然。
可见,诗歌是以理性为基础的,其最高尚的人应该是善于在情感中改变理性的人。晋宋之交,玄风炽烈,大部分诗人都能谈得上理。山水诗中,议论玄学、说理的成分多为后人所诟病,而陶渊明的田园诗中也有不少说理的作品,赢得了很高的声誉。究其原因,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为理,道理在文字上多余;而陶诗则可以以情说理,以情说理,有理无理,笔墨之外趣味横生,在意象中真情流露。这种从容自然的状态,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