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家庭中,父母异常的心理和教育行为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影响?
亲子关系对儿童的心理健康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所谓亲子关系,是指儿童与父母(以及其他直接照顾他们的人)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并伴随着情感关系。英国精神病学家巴尔比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指出,心理健康的关键是和谐稳定的亲子关系。离异单亲家庭的亲子关系不正常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家庭的缺损,意味着一方从此退出家庭,对于孩子来说,心理上会担心被父母一方抛弃。许多离异家庭孩子的监护人限制他们的前配偶探视孩子,希望惩罚他们。他们为了惩罚对方,不让对方接触孩子,谎称对方“死了”“在国外”,对孩子隐瞒情况,导致孩子缺乏自信和自卑。其次,家庭的缺陷很容易导致监护人沉浸在悲痛中,或者忙于工作而无法给予孩子温暖和爱,从而忽视与孩子的沟通,造成亲子关系冷淡;作为孩子,看到父母心情不好,不敢贸然与父母沟通,必然影响亲子沟通的次数与和谐。更极端的是,一些监护人干脆把孩子当成“包袱”和“包袱”,把孩子当成未来人生的绊脚石。在这样的观念下,他们对孩子漠不关心,却对拳头和脚很认真。比如学生孙某某,随母亲下岗。他本该在死前向父亲要生活费,却被赶了出来。这件事对这个学生打击很大,导致他离家出走三天。再次,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孩子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来应对家庭烦恼带来的紧张,心理调适受到家庭人际冲突的影响。另外,离异父母最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在孩子面前说配偶的坏话,互相诋毁,把孩子作为传递仇恨的工具。所以在离异家庭中,孩子在与家人相处时会得到负面的体验。他们看到的是父母之间的讨价还价和相互敌视。这种现象很可能造成孩子社会学习不好,不再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不信任会扩大为对整个社会的不信任。在这种心理下长大的孩子,很可能会有一些反社会的行为。
亲子关系的紊乱,让孩子在心理上产生“被抛弃”的感觉,使他们焦虑、多愁善感、孤独;父母之间仇恨的传递,让孩子感到“怨恨”。他们不再相信人的热情和人与人之间的关心和爱,变得多疑敏感。家庭缺陷的挫败感被压抑在内心深处,没有合适的方式发泄出来。因此,一些学生容易冲动,产生逃跑甚至自杀的想法,以逃避挫折的处境。他们性格孤僻敏感,非常重视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和评论,但不善于表达内心的感受。所以,对于刚刚进入青春期,涉世未深,生理、心理发生了很大变化,自尊心迅速增强的孩子来说,家庭的破裂会造成更大的心理创伤,从而对人造成焦虑和恐惧。
第二,监护人不当的教养方式
父母教养方式与人的心理健康密切相关。父母教养方式是父母的教养观念、教养行为及其对子女的情感表达的综合。许多研究表明,不恰当的教养方式是造成儿童心理问题的重要因素。例如,前苏联、捷克等国的一些心理学家经过多年研究后指出:“家庭教育与保持和巩固心理健康有着最直接的关系,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这不仅是一个社会学和教育问题,也是一个医学问题。正因为如此,一些人格特质(如易激动、情绪不稳定、性格内向等。)往往导致病态人格和神经症,这是许多其他神经心理障碍的基本原因。”
虽然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能够冷静的对待离婚,但这毕竟是一种分散,给人们的心理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痛苦和无奈。在这种负面情绪的影响下,在生活、心理、经济的巨大压力下,单亲孩子的照顾者在抚养方式上往往会出现偏差。这种教养方式的偏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孩子的要求很高,严格的教导是过分的。有些家长总是害怕孩子因为离婚而开始“学不好”,对孩子提出过高的要求。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理,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他们对孩子寄予了很大的期望。相当一部分离异单亲家庭的父母和孩子单独生活,对孩子的期望高于父母家庭。他们有的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节衣缩食忍辱负重,希望孩子的明天。他们要求孩子按照自己的期望前进,过分注重孩子的教育。一旦他们的行为与自己的期望不符,就会引起“严厉教育”并责怪他们。另外,单亲父母的育儿疲劳没有人分担,会让他们感到孤立无助,导致教育过度严厉。这种过分严厉的教育剥夺了孩子的尊严,容易让孩子对自己产生负面的感觉:“我做不到”、“我很笨”,从而产生自卑、自责等问题。
单亲妈妈(爸爸)忙于生计或缺乏责任感,对孩子没有很好的监督。离婚后,单亲父母各方面压力都很大,没有时间、精力和物质条件抚养孩子。他们往往把孩子交给下一代的爷爷奶奶,或者疏于管教,形成管理的“真空”;有的父母沉迷于自己的痛苦而忽视孩子的痛苦,缺乏对孩子的关爱;有些家长把孩子当成负担和拖累,把孩子像“球”一样踢来踢去,把烦恼发泄在孩子身上。孩子在离婚战争后成为父母冷战的牺牲品;甚至有的家长对孩子采取放任的态度,抛弃孩子。我辅导的学校位于南岸区罗家坝。大部分学生来自周边企业。许多企业已经倒闭或处于半瘫痪状态。他们的孩子父母大多下岗,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不得不外出谋生。对他们来说,能负担起孩子的教育费用就不错了。至于对孩子的照顾和监督,他们真的是有心无力。还有一些家长缺乏责任感,或者沉迷赌博;或者重组自己的家庭,忽视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对孩子的忽视,怕孩子影响新居的和谐,甚至有的家长无情地把孩子推出门外,给学生的心灵带来极大的伤害。因为孩子在家里得不到重视,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成长在家庭中的作用,很容易让孩子自卑,不求上进;更重要的是,孩子在没有安全感的状态下,容易变得焦虑、抑郁,最终形成孤僻、冷漠的性格和扭曲的心理。监护人有负罪感,过分溺爱孩子。有些父母离婚后,往往会对孩子产生负罪感,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自己,盲目地无原则地满足和迁就孩子,希望用这种方式补偿孩子,倾向于溺爱孩子的养育方式;有些家长为了讨孩子欢心,就“收买”孩子,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这样长大的孩子容易出现自制力差、冲动等问题。
监护人在封闭的家庭中抚养孩子,使孩子缺乏社会交往。很多单亲父母离婚后,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孩子身上,独自生活,总是把孩子留在家里,以免被别人欺负;他们按照自己为孩子设计的“理想”人生路线来培养孩子。在这种条件下长大的孩子,由于缺乏与人相处和交流的经验,在与人交往时难免会产生孤独感和焦虑感。
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跟随母亲和父亲的孩子有不同的心理问题——跟随母亲的孩子在孤独感、焦虑感和自责感上更明显;跟随父亲的孩子,冲动倾向更突出。这种差异可能是由不同性别的监护人采取的不同教养方式造成的。根据心理学研究:女人在养育孩子时往往喜欢控制和干涉;而男性对孩子的控制和干涉较少,但也可能导致对孩子的放纵。过度的控制和干涉,容易使孩子缺乏自信,产生自责和焦虑;缺乏管教和过度放纵,使孩子缺乏自控能力,更加冲动,容易出现攻击等问题行为。
第三,实际或想象的社会评价压力大。
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关系中生活、成长、成熟,从而形成一定的内在心理素质和行为。人们对客观现实中各种刺激的反应,取决于人们的社会文化关系所决定的刺激的意义,也取决于人们对具体社会关系的认识。因此,人的心理活动能否正常进行,与人的社会文化关系密切相关。如果一个人不能根据社会关系的变化做出适应性的调整,那么这种变化就会使人内部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难以调整,从而产生适应不良。
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中,离婚虽然可以理解,但毕竟是不光彩的。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中的孩子,内心难免会被这种观念所感染;另外,他们的思想意识还不够成熟,不能正确对待父母离婚。因此,家庭缺陷的出现,尤其是父母离婚等人为因素的出现,对于自制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差的孩子来说,往往意味着突如其来的打击和压力,很多孩子都无法承受,更无法调整和摆脱,必然导致他们的身心异常。
破碎的家庭可能会导致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受到他人的歧视,在精神上也会受到他人的歧视。这种压力对孩子来说是非常残酷的。孩子在同学中被认为没有爸爸(妈妈)会有多难过!为了避免这种压力,远离同龄人,一些孩子形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还有的孩子在离异的孩子面前谈论自己的父母和家庭,可能会让这些孩子被现场感动而产生悲伤,而别人无意的交谈也会伤害这些敏感的心;有的孩子害怕被别人提起,经常躲在角落里偷偷哭。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承受着巨大的心理痛苦。父母离婚,他们总觉得自己不如别人,把父母离婚当成一件丢人的事,非常害怕谈论或询问相关话题;他们总是怀疑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嘲笑自己。这种实际或想象的社会评价压力,让他们为了避免伤害,慢慢从人际交往中退缩。他们给自己筑起了一堵心理墙,把自己包裹在厚厚的外壳里,看似冷漠,其实内心很脆弱。另外,这种社会评价压力也会让单亲家庭的学生产生怀疑,对人缺乏信任,容易导致多疑人格的形成。
第四,个体难以适应家庭缺陷的挫折情境。
对于青年学生来说,父母离异、家庭破裂等家庭生活的变故,对他们的人生道路是巨大的、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挫折。一个人能否成功应对挫折,取决于个人自身的挫折承受力。挫折承受力是指个体面对挫折时避免行为障碍的能力。挫折情境的产生,对于挫折承受力强的儿童,一般都能顺利度过;对于那些对挫折承受力差的同学,会被挫折困扰。如果没有合理的引导,很容易导致心理失衡。同样面对家庭缺陷,但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会有心理问题,因为每个人抵御挫折的能力不同。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由于人生阅历还相当贫乏,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自我调节能力还很差,内心更容易受到伤害。对孩子来说,家庭的破裂意味着失去了和父母一起生活的权利,甚至失去了父母的爱,这让他们产生强烈的自卑、被遗弃和怨恨。这些负面情绪肯定会影响孩子与他人的交流,最终影响孩子的人际交往和同伴关系,导致孩子与他人交流的能力下降,甚至造成交流障碍和对他人的焦虑。
综上所述,离婚不一定导致孩子心理问题,家庭结构的缺陷不一定导致孩子心理异常。离婚对孩子心理的影响应该是通过一些中介因素产生的,比如父母之间的离婚战,父母的教养方式,亲子关系。认清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有效地开展心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