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上台后提出了哪些振兴国家、造福人民的创新举措?

(一)明,即严格的官员升降制度。当时的升降官不问如何休息放松,也不看政绩好坏,只看资历。所以,官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所以跟风而不为。范仲淹提出考核政绩,提拔有重大贡献和明显政绩的人,撤换有罪和不称职的官员。

(2)抑制侥幸心理,即限制为官之道,靠侥幸心理升官。那时候大官每年都会推荐自己的孩子去北京做官。一个本科以上学历的官员,20年后,一个家庭。

兄弟

有20个后代担任北京官员。以这种方式陆续进入朝廷,不仅增加了国家开支,而且这些纨绔子弟不务正业,只知道互相包庇,拉帮结派,谋取私利。为了国家政治清明,减少财政支出,应该限制大官的特权,不让他们的子女在饭店担任重要职务。

(3)精贡,即严格的贡制。要培养有真才实学的人,首先要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把原来的进士科从只注重诗词赋改为注重谋略,把明经科从只要求背经学的词句改为陈述经学的意义和道理。这样学生才有真才实学,才能名副其实地求真。

(四)推选行政长官。针对当时州县两级无能官员十有八九的情况,范仲淹建议朝廷派得力的人到各地(北宋以上一级监察、财政科)检查地方政绩,奖励能干的人员,罢免无能的人员;应该仔细推荐和审查地方官员的选择,以防止冗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