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现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个大问题。尤其是每年春节前后,总有一些当地的农民工开始集体向老板讨要工资。那你知道拖欠农民工工资找谁吗?这对解决相关问题很有帮助。接下来,边肖将为您详细介绍。
1.拖欠农民工工资找谁?
1.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由该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签发支付令。
3.最有效的办法是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请律师),通过劳动仲裁出具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偿,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受理或者仲裁不公,也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直接执行。
5.在通过上述途径主张工资的同时,你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你支付赔偿金。
二,保护农民工权利的途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自觉履行调解达成的协议。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投诉人可以推荐代表人对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进行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写申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记录,申诉人签字。
(4)行政复议。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仲裁程序。一方或双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制作裁决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者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6)庭审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法院审理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综上所述,农民工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一定不能冲动行事。他们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讨回自己的合法工资,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必要时,还可以委托该站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