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防疫政策

1.境外来(回)境人员在入境地14天前,应提前48小时向入境后所在社区报告,如实告知个人信息、健康状况、车辆(航班号)等具体信息,积极配合完成闭环转运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来(回)周的境外人员实行“7+7+2”控制措施,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解除隔离时实行“双采样双检查”,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2.对中高风险地区回国人员或过去14天曾在中高风险地区居住的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控制措施,期间提供7次核酸检测服务。

3.对来(回)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给予红色代码,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完成健康管理14天,核酸四次阴性后,及时解除医学观察,进行健康码转码。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内其他县(市、区)来(回)的,采取3天两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措施,完成后及时转码。

4.省内外出(返乡)务工人员应提前3天主动到村(社区)、单位、宾馆报到,并登记填写“周口通”,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行程代码和健康代码都合格。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报告,并在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如果24小时内没有进行核酸检测,则将其编码为黄色,完成核酸检测并报告阴性结果,然后进行代码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