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指导方案
体育课程是以体育锻炼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学和科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增进健康;以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的的课程。通过体育教学,使学生熟悉健康身体的基本原理,学会自我检测和自我评价,掌握体育锻炼的科学方法,并应用于实践,终身受益;陶冶学生情操,美化学生心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树立运动成就健康,健康成就未来的理念。体育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
1,热爱运动,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和习惯,能评价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鉴赏能力。
2、掌握2-3项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巧,能够科学锻炼。
3.与健康相关的各种身体和运动能力全面发展;了解我国传统的保健方法,可以帮助我们选择健康营养的食物,树立健康的生活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根据自己的能力设定体育学习目标,有意识地通过体育活动改善自己的精神状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并运用适当的方法调节自己的情绪;体验运动的乐趣和运动成功的感觉,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合作精神。
三,课程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4-5个学期内完成144学时的体育课程,获得8学分。体育课程由俱乐部基础课、体育俱乐部选修课、体育俱乐部课外锻炼课三个模块组成。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兴趣,在第二学期开始选修体育社团课程和社团课外锻炼课,每学期最多3-4个学分。
2.是学生毕业、升学、获得学位,取得体育必修课学分,达到基本要求的必要条件之一。
3.俱乐部体育课是人文社会科学选修课和选修课的结合。课程学分包括:必修体育学分和人文社会科学选修课。学生修完体育必修课学分,不复读项目的,仍可选择体育选修课作为人文社科选修课。
第四,阶级结构
1,为实现体育教学目标,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实施“开放式”教学。
2.根据学校教育的总体要求和体育课程的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不同项目的初级班和高级班,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的学生的需要。
3.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相关理论知识在体育实践中的渗透,运用多种形式和现代教学技术,安排约10%-20%的理论教学内容(每学期约4-8小时),拓展体育知识,提高学生认知能力。
4.年和小时
必修课:本科、专科生,实行三年制教学,共144学时,8学分。
(1)初一体育课:每周2小时,全年54小时;3学分。
(2)俱乐部选修课:每周2-4课时。一年54小时;3学分。
(3)社团课外锻炼课:每周1课时。***36课时;1-5学期,2学分。
总计:144课时。
动词 (verb的缩写)课程内容
山东农业大学体育课程以“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为编写教学内容的基本出发点,遵循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兴趣爱好,注重健身性与文化性、科学性与可接受性、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结合。
为本科生和专科生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
为研究生开设选修课
为校队开设培训课程
六、班级类型和项目设置
俱乐部基础课程:一年级学生的课程。学生的教学内容包括球类、游泳、田径、体操、理论和《大学生健康合格标准》;其目的是使学生入学后得到全面的体育锻炼和理论指导,不断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爱好,为第二学年进入俱乐部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俱乐部选修课程: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有: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塑身、健美、体育舞蹈、瑜伽、跆拳道、散打、女子防身术、游泳、太极拳、民族传统体育、体质与健康、攀岩等。每个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教学单元内选择自己的运动项目和老师。项目和老师都在新学期开始前在网上公布,供学生在网上选择。
社团课外锻炼班:1-3年级学生的课程。每个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参加自己感兴趣的社团活动。每个项目活动都有专职老师负责指导和考核。
保健课程:为体弱多病、残疾、年龄较大、不适合上述课程的学生开设的专门课程。本课程以运动康复为主要内容,将运动医疗保健与运动保健相结合,达到缓解疾病、恢复健康的目的。
七、考试和评价方法
体育与健康课是我校学生的必修课之一。根据我校学生成绩评定办法的规定,必修课要进行学期和学年测试。通过综合考试和评估,可以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
评估内容:
1.体育基础理论知识或专项理论知识
2.运动专项技能
3.《大学生健康合格标准》
4.体育综合能力与学习态度
5.课外体育锻炼
八、体育与健康课复试方法
1.缺课超过体育与健康课总学时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必须重新评定。
2.体育课和其他课程一样,在出勤或考试中不会被评定为作弊和冒名顶替,将根据学校和体育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体育与健康课不及格的,不予补考,必须重修。
4.归国留学生必须参加体育艺术学院安排的补考课程,如未能补考,则视为该学年体育不合格。
5.重修应在毕业前一年完成,重修后仍考试不及格者视为毕业,不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