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29名。

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要求,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挂有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市化学中毒抢救中心的牌子)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公益性二级机构、三级综合医院。其主要任务是:承担临床医疗、临床教学和科学研究、职业病防治、化学中毒抢救、有害有毒物质的监测、检验和鉴定;负责基层卫生机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开展职业卫生防护检查与评价、职业健康教育和职业健康咨询服务。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创建于1970,是广州市集医疗、教学、科研、职业病防治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等高等院校教学医院。与天河总医院和广元分院;核定编制965,438+05人,目前拥有床位633张,营业场所40,000多平方米。目前医院在黄浦院区建设中,总用地面积654.38+00.3万平方米,一期5.5万平方米(预计2022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期4.8万平方米。按照654.38+0600张床位的总体规划,将服务周边约654.38+0万人口。

医院位于黄埔大道西(中山立交旁),毗邻中央商务区(CBD)广州新城、珠江新城、天河城中轴线。现有员工近千人,专业技术人员近900人,高级职称200多人。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头颈外科、职业病与中毒门诊、中医、理疗、眼科、口腔科、皮肤科等27个专业科室,5个辅助科室和5个职业卫生业务科室。其中,职业健康监护中心作为广州市重点医学专业,拥有国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环境与健康效应实验室等。是全国首家通过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证”的市级医疗机构,是公众广泛认可的中毒救治中心,也是华南首例水中出生婴儿的诞生地。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告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表》。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2021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目录》执行。申请人的专业以毕业证上取得的专业为准,学位类型与申请的专业不一样。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后括号内所列内容可作为申请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的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该专业主干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基本相同的,报名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研究生院盖章),经招考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者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2021届毕业生,2021届未毕业的往届毕业生,不限。

2021的毕业生是指2021、1至2021、65438+2、31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有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021未毕业的往届毕业生是指65438+2020年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含持有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不限于以上两类人员。

港澳居民可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的规定报考相关职位。

(二)申请条件

1.候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中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者,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六)非广州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户籍条件。

2.发布特定条件:

(1)详见《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2021)(见附件1);

(2)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同时需要教育部的证明材料。

招聘条件中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受到行政处分未满五年、纪律处分尚未解除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处分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有违规行为的;

(3)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报考本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被法律法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注册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处罚期限自登记截止之日起计算。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第三期公开招聘公告,2021”)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8日65438+9:00至2022年10月26日17:00。

(3)注册要求

1.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2.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注册需要上传附件: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岗位合格者须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证书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复审并被公示的,不视为合格;

(5)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于能够完成202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上传培训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参加招聘,但需通过202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考试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资格条件要求工作年限的,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学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对工作经历有规定要求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该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 12之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可以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和证明。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上传彩色清晰扫描照片原件,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照片。

4.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将被保留,并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和聘后试用过程中与真实信息进行比对。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辞退。

(四)资格预审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会在报名系统中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2022年2月10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00至2月12日17:00。到期后未打印准考证,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统一的,可以不考。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适应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外貌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在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能力。分值为100%,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保证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平性,笔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同一招聘岗位、同等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定为1: 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资格审查合格后,免于笔试岗位的考生不受考试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6.非免试职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具有岗位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不需要参加笔试,但必须符合岗位开考比例的要求,纳入笔试开考比例。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博士及以上”或不限职称。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非初级卫生系列)的,可不参加笔试,但必须符合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纳入笔试开考比例;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或“中级”,岗位相关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非初级卫生系列)人员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7.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将于10工作日和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面试前,用人单位会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

2.资格审查的候选人是:

(1)经笔试免试职位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

(二)其他岗位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即1:3。未达到设定比例的人数,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如果最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得分相同,可以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要求: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者,将不安排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合格人员的高低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者。

3.面试形式:面试以面谈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无空缺。

4.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打分,面试成绩将在面试期间发送给候考室的考生。

5.总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果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一是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单独增加面试成绩相同者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调查

(1)身体检查

根据合格人选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面试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录用机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按照* * *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gt;通知》(粤人社发[2065 438+00]382号)。体检将在广州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将负责所需资金。

(2)调查

考察按照《中国* * *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gt;通知》(粤人社发[2065 438+00]276号)。

第六,宣传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员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化妆

因下列情况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检查不合格的;

(二)公示结果对拟聘用人员产生影响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就业和待遇

(一)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与经批准的员工签订,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2)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2021下半年疫情防控人员考试操作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事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14天起,考生每天在“悦康码”或“穗康码”,自我监测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出现居住和接触史变化或相关症状,要及时在健康码中更新申报,出现症状者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和调查。个人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检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2)考生须持健康二维码绿色码、有效身份证件、通信大数据正常出行卡(考前14天内无国内高风险地区及地方城市居住史)、准考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考生本人签署的承诺书正常参加考试,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37.3℃)。

(3)考前14天内在我国高风险地区居住过的人员,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未按照广东省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在我国高风险地区和当地市(直辖市)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医用级以上口罩,科学佩戴。

(5)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我单位有权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等事项。

X.其他人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信息全部予以保留,所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

(2)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报考人员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招聘,但必须通过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考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为便于管理,非广州户籍的考生就业后必须将户口迁入广州。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报名电话为020-38981245、020-3898123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为020-38981231、020-8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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