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7]35号),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于2023年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证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中国公民和台湾省港澳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可以报考内地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第三,招聘名额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2023年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者技能;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2月15日之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报考该岗位的主要情况:

1.现役军人和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其中,2023年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原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 * *党籍和公职的;立案审查期间,或者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能报考;

3.被发现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记录和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已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服务期未满的,不适用;

6.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报考后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后、录用前试用期内已成为公务员(指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服现役、试用(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专业(职业与实务)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日期,岗位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jcgov.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注册申请

时间:2023年2月20日9点至2月23日17点。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与本人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报考人员登记表中填写的专业应与专科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写学历所获得的相应学位。

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名称,并在登记表备注中注明所学的具体专业;申请人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应与学位认证证书所列专业一致,并须在登记表备注中注明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选题。

报名时,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凡伪造、变造相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不正确或不完整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后果自负。

(二)资格预审

时间:2023年2月20日9点至2月24日12点。

资格初审由市住建局负责。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日期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其他岗位,规定日期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报其他岗位。

(3)网上支付

时间:2023年2月20日9: 00至2月24日17: 00。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缴费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

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并打印《2023年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变岗位

时间:2023年2月28日9: 00-12: 00。

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之比应在3:1以上,方可开考。

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降至1仍未达到3:1的,原则上取消。

岗位减少、取消或调整的,经批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通知已被取消的应聘人员。

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考试比例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

2.降低考试费。

根据相关政策,贫困户家庭成员、易返贫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考试费用减免的报考人员无需网上缴费,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进行网上报名。

贫困户家庭成员、易返贫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须提供所在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减免费用。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打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的笔试等环节使用。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分值为10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对于面试无竞争的职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职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两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果笔试成绩还是一样,试面试,考生成绩按面试和考试成绩排序。

1.笔试

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政策水平、专业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果您的身份证过期或丢失,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住建局负责。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未达到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省同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省居民居住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名表、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录用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学位证书。

(3)申请人所在研究生院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学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合格证明。尚未领取合格证书的,登录晋城市人社局官网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市以上派出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报考的退伍军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当地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已获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以取消其资格或聘用资格。

面试

面试是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的。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和应变能力。

面试的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结果当天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4)身体检查和检验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1.提前做好准备,保守秘密。

体检相关事宜在原招聘公告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应安排到另一家具有体检资格的同级或上一级医院复检。

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问的,由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诊,并作出最终结论。

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职位,按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宣传和就业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招聘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批;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目前反映的问题很难核实,查明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为员工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候选人应该真诚地申请。

放弃体检、考察及后续环节者,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严格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

(三)考生以伪造、变造证件、证书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中作弊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公开招聘中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及具体事宜,可咨询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

技术

监督?主管?电?话:?0356—2229254(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

附:2023年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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