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文化中有哪些慈善理念?
佛教诞生于古印度,西汉末年由西域传入中国。佛教东传后,受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特别是儒家思想的影响,形成了以善恶观、人生观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佛教伦理思想。中土佛教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伴随着现实生活中对完美的追求,以及与传统伦理道德的不断融合,使得中国佛教的善恶观和劝善论特别丰富。正因为如此,佛教在中国本土化后,其社会功能更倾向于劝善转俗的方式,以通俗教育劝人止恶向善、避恶向善。佛教寺院的慈善活动始于其时,盛于唐代。善与恶是中国佛教文化中关于心性论的一对范畴。在印度佛教中,它最初指的是心灵的纯染。《大乘义章》卷十二有云:“顺理为善,违理为恶。”《程维知论》卷五也说:“有益于此世及他人,故名之”;反之,违背这个世界,违背别人,就是恶。从这个角度来看,佛教原本的善恶观是建立在是否能契合佛教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染的基础上的。具体来说,符合佛法、佛教就好,有一颗清净的心就好。违背理法是恶,烦恼执迷是恶。“善恶是根,都是从心开始的。”所以佛教制定了一系列戒律来约束弟子,以断恶修善。佛教认为,只有不断地改造,才能使心灵恢复纯洁,取得好的结果。所以佛教有“十善十恶”的说法。所谓“十恶”:杀生、偷盗、淫行、说谎、骂人、两舌、口恶,甚至贪婪、愚昧、无知,此名为十恶。十善者,而非十恶者也”。这样,佛教徒就以十善十恶为标准,区分善恶,寻求修德,从而产生了一种崇德向善的力量。佛教对修行的佛教徒有更高的要求,即“三福”、“五戒”。培养“三福”的具体内容有:一是为师,不以善杀,培养十善;第二是接受大众的戒律,不犯公共仪式;三是发菩提心,信因果,念大乘,劝善行。“五戒”是指戒杀、戒盗、戒淫、戒饮、戒卧,与十德颇为相似,只不过信佛的人把它当作戒律,修行为无量功德。这种佛教伦理推动了南北朝以来中国慈善活动的发展。后人放生不杀,设放生池,设放生会,布施不偷,设慈善堂,建司法局。凡此种种善行,都是佛教教义中三福五戒十善所蕴含的慈善思想的外在具体表现。至于行善的方法,佛教徒也有自己专门的论述,比如“修福田”、“布施”。所谓福田,就是像农民在田里播种一样行善,秋天就会有收获。前面多做好事,后面就有回报。”福田的学说“以此为例,劝世人多行善事,多积功德。这成为佛教教义中最具影响力的慈善思想内容。唐宋时,萨店护理院、福田医院等名称直接由此而来。至于布施,大乘佛教认为“布施于他,名为布施;如果你让别人受益,那就叫付出。“它还将慈善分为三种:金融慈善、法律慈善和无畏慈善。捐钱是施舍财物,帮助有需要的人;法布施是教佛法,破迷开悟;无畏的付出是帮助他人避免恐惧,让他们身心都感到舒适。佛教除了布施,还讲爱与善,以度众生。爱语是用善意的言语劝导对方,以平等之心亲近众生,随意教化;行善就是做各种有益于众生的善事。也就是说,佛教徒要与一切众生结缘,同舟共济,荣辱与共,逐步引导他们在修德行善,劝诫所有佛教徒“作恶行善”,让一切众生都难以逃往来世。这种利己、利他、自觉的精神,不仅对在家的僧尼、居士有指导意义,而且对世俗伦理、社会舆论有约束力,使人善良、善良。久而久之,慈善扶贫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时尚,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上述善恶观,中国佛教还提出了以劝善化俗为目的的因果报应论,又称“因果报应论”。佛教认为“业障有三种:一是业障,二是善恶,三是苦难。二代报,这辈子作业,下辈子水果。过了三本报道,或者这辈子,就要被几百个同学录取了。“善恶行为的潜在力量在时空中延续,催生出一种‘因缘’,这种因缘会带来或善或恶、或苦或乐的因缘,从前世延续到现在,延续到来世,从而形成善业与恶业的因缘循环。这种因果轮回的理论给人这样的伦理启示:今生修善德,来生升天;今生作恶,来世堕入地狱。从这一点来看,佛教的因果报应论是独特的,它不同于道家的“负累说”,也不同于儒家的“积德于余庆,积恶余灾说”。“担责”说的是一人作恶,祸害子孙后代;一人行善,造福子孙,其范围涵盖五代。儒家的“积善余庆,积恶务尽”的思想,是单向报应论,局限于一个人的一生。佛教的业力说是一个人前世今生来世的业力轮回,有其理论上的灵活性。佛教的因果报应轮回说,一经传入中国,就与中国长期以来“积善于余庆,积恶于馀地”的思想合拍,从而丰富了善恶报应说。”倾财,亲善,其功巍如松台,悠悠如江海。善者应得无报,恶者应得祸报。不种水稻,就会得到小麦,做了灾难,就会得到幸福。“像这样的善恶结果论很流行,佛经里到处都是,更容易被下层社会接受,也方便行善。佛教的因果报应理论渗透到社会伦理生活中,唤起了许多人的道德意识和自律意识,使人们认识到“善恶有报,我知我行”,认识到“想清楚前因后果,需要德和仁”。从某种意义上说,因果报应理论以更大的威慑力规范了人们的善恶行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公民社会的伦理观念。如“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放下屠刀成佛”,妇孺皆知。由于害怕来世受苦,人们注重自身修养,搞好关系,尽可能积累善行,积极参与修桥修路等活动,使民间慈善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得以延续。慈悲观念是佛教教义的核心,也是佛教慈善起源中最重要的内容。在梵语中,“善良”包含着纯粹的爱,“悲伤”意味着怜悯和同情。对于信佛的人来说,要想成为圣佛,就要有慈悲心,用慈悲心给别人快乐,用慈悲心解除人的痛苦。佛教进一步讲“大慈大悲”,把慈悲心扩展到无限和一切众生。”《宽厚智慧论》说:“大慈大乐众生,大悲拔众生苦。大慈大悲与众生同乐,大悲与众生同苦。“佛陀的这种慈悲是深刻的,纯洁的,未受污染的,视众生为一体的。大宝经上说“爱众生如己身”,知其苦如苦,就产生了“众生尽其所能,方得开悟,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菩萨人格。佛教徒要想摆脱轮回,离开三界,就要慈悲为怀,善待一切众生,修持‘乐而苦’的义行,利益一切众生。”《大保济经》云:“我能为众生大利益,心不累。”“所有人都是众生,等等。"佛教不舍世界和一切众生的利他精神,在《火焰杯》中也表露无遗:"大慈大悲,恒求善行,一切利益。“所以佛教僧侣充满了大悲心,把救济、养老、护理、医疗等救济作为慈悲的外化。同时,始终以“慈悲喜乐”四无量心对待一切众生,以宽广的胸怀劝世发慈悲愿救世,行善求菩提护佑。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中国本土化的佛教实际上已经成为劝人止恶向善、避恶向善的伦理宗教。它以扬善止恶、化恶动善为佛教的大旨,要求破除一切恶,培养一切善。这是在慈善的伦理价值层面上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和行为倾向,促使人们在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自省,克服私欲,去恶从善,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佛教弟子在佛教慈善和世俗道德的影响下,以慈悲为头,关爱他人,关心众生疾苦,愿为十人之桥,解脱一切。这样,佛教的慈善伦理情怀就和儒家的仁、仁有了相同的意义。或许如此,自唐宋以来,即使在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盛世,佛教也能吸收儒家思想入佛发展,实现儒佛交融。民国时期有慈善家对此评价说:“儒学之兴盛,在于佛教,儒释道相互传播,深入人心,成为千百年来的风俗。“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在明清时期,往往是融合儒、释、道的慈善思想,向普通百姓大力宣扬行善,或者劝捐,从而形成仁善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