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在湖北省考吗?

不需要考试的,按照公开招聘、集中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拔。

2009年,湖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和《湖北省2009年选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鄂三支傅毅办〔2009〕6号)的安排,坚持公开原则, 平等竞争择优,招聘30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支教、支农、支医、扶贫、青年事务等综合性岗位工作,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先,选择岗位

2009年,全省计划招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结合国家“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和湖北省“乡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派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教,重点支持农村初中义务教育;根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需求,选派4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农业支持服务;选调400名医疗卫生类毕业生(含50名基层计生服务岗位人员)支援乡镇卫生院和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生,重点培养全科医生;选聘5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结合* * *共青团中央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恩施项目,选派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恩施州基层乡镇担任西部志愿者,50名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工作。

其中,支农专业重点是农学、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微生物、园艺、蔬菜、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植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配套医学专业(含基层计生岗位)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护理、检验、药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扶贫、青年事务综合岗专业不限。

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可咨询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登陆湖北人事信息网(www.hbrs.gov.cn)、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查询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第一、二批)岗位需求信息(附件1)。第二批基层计生服务岗位需求信息发布。

二、选拔的对象和条件

(1)2009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外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8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也可参加评选)。“支医”“支农”对象选择可放宽至普通高等学校2007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省内生源不足的,各地可根据条件适当选调外省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生不超过31周岁;往届毕业生年龄按相应学历放宽。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五)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健康状况要求》(附件2);

第三,注册程序

(1)湖北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或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第一、二批),然后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并附上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初审,集中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登记汇总表(附件4),然后到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登记;

(2)外省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或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第一、二批)岗位需求信息,然后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上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证书(往届学生出具的毕业证书)

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10至5月15。

注册不收费。

湖北省2009年“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第一、二批)、“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健康状况要求、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汇总表均可在湖北人事信息网、湖北人事考试网报名。

报名任教:省教育厅人教处

联系电话:87328089邮箱:duchaowei @ 126.com

支农登记:省农业厅科教处

电话:87661005邮箱:yirensen @ 126.com

医疗注册:

1,省卫生厅人事处

电话:87821725邮箱:hbwsrs @ 163.com

2.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岗)

联系电话:87238610电子邮箱:hbjswrs @ 163.com

扶贫报名:省扶贫办扶贫培训中心

电话:87300709电子邮件:hbfppx2000@sina.com

青年事务综合岗报名:团市委志愿者指导中心

电话:87233557电子邮件:hbzhiyuanzhe@sina.com

特此公告。

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