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后还能索要之前的赡养费吗?
但如果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精神病人或残疾人,不能独立生活,父母仍有赡养义务。
孩子到了18岁以后,分几种情况向对方请求抚养:
第一,如果是离婚后,孩子未满18周岁前,对方所欠的赡养费,那么孩子成年后可以起诉对方给付。
第二,如果是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上大学的费用,一般不要求,除非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愿意支付孩子年满18周岁后的生活费和大学学费。
3.如果孩子是残疾、智力缺陷、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那么父母有义务一直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等。,不分年龄。
1.赡养费应该给多少?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也不同。从固定收益的存在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如果有固定收入,维持的金额一般可以是收入的20%-30%。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负担,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工资总额应该包括工资、相对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表的金额来确定总额。对于虚报、瞒报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确定人数。)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育儿费的数额可以以当年收入或同行业年平均收入为准,其比例与第一点相同。(此点多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考标准确定的年平均收入和年平均生活费为准。)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民营企业家、残疾儿童,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该从孩子的实际需求出发。
第二,维护费的变化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必要时由子女提出增加抚养费,除物价调整外,原有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需要的;或者子女教育,实际抚养的费用超过原来的数额;也有可能是因为孩子生病,养父母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者有支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们远远达不到他们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减少支付抚养费。减少给付主要是指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而无力支付原金额,且正在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抚养费的,可以请求减少给付。
双方父母办理离婚手续后,需要分配孩子的抚养权,所以另一方也需要支付抚养费。确定抚养费后,一方还需要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给另一方。如果在缴纳抚养费的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选择变更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
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第1085条子女离婚后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由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承担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者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