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介入了!通化疫情“0号传染源”确认,这应该如何处罚?

通化疫情?0号传染源?经确认,黑龙江人林某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一、案件回顾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道?盛远品质生活工作坊?2021 1 10月9日经营者纪某某雇佣黑龙江人林某(在无症状感染,在通化市感染?0号传染源?)以促进其产品在通化市东昌区的销售。

林在两个健康中心推销产品时,多次叫很多中老年人去?上课?很多中老年人都是无意中被招到免费鸡蛋的。据介绍,在此轮疫情中,感染者多为中老年人,平均年龄63岁,最大的88岁。?

二、这个罪和那个罪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这是大家最熟悉的犯罪,那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依法确定预防控制措施的甲类传染病、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在主体上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在客观要件上侵犯了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的结果不知情。这一点,结合这个病例,并不意味着黑龙江人林在不知道自己感染了的情况下可以免责。

如果林知道他感染了怎么办?教书?,那么这种性质就更恶劣了,应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罚。?

第三,对黑龙江公民林量刑,如果经过审判认定他犯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那么他的起点就是三年。如果有其他严重后果,可能是三到七年;如果林有故意,那么整个案件的性质是严重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