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年人的支持

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在物质上、生活上对父母或长辈的帮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子女应当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情感上应当尊重、关心和照顾父母。我国《民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上赡养老人、生活上照顾老人、精神上抚慰老人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中华民族有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文化,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不仅对孩子有恩,还会支持他们。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费是指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向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即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老年人物质帮助的费用。正如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在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一样,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老年人的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老年人的医疗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护理费、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费用和必要的保险费用等六个方面。

一、基本赡养费基本赡养费是老年人赡养费的基本和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基本赡养费包括老年人日常生活中涉及的必要支出,如老年人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费用。基本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参照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当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定(如果是农村户籍,一般可以参照当地上一年度公布的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也可以根据赡养人(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的收入比例计算,从而获得合理的基本抚养费具体数额。

二、患病治疗费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道德传统。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老年人因赡养纠纷将被赡养人(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告上法院时,人民法院将承担老年人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一些被诊断为必要费用且相对确定为给付内容的慢性病。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由于不清楚发生的时间和金额,对于老年人提出的未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的请求,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三、老人的护理费如果老人生活难以自理,或者无法自理,老人的子女有义务照顾老人的基本生活起居。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子女忙于工作,很难照顾到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存在着自己无法照顾老人基本生活起居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老人正常的日常生活,在雇佣其他人(如护士、保姆、小时工等)时。)或者安排养老机构照顾老年人,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由老年人的照顾者(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支付。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成年子女或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有义务妥善安排和处理被赡养人(老年人)的住房问题。如果老人没有自己的房屋居住,赡养人也没有房屋提供给老人居住,那么老人租房是为了生活所需,租房产生的相关合理住房费用也应在赡养费的构成中予以考虑,在计算赡养费具体数额时应将这部分合理费用加入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赡养人不能强迫老人搬到条件差的房子,要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