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查电子账单,付款人要填什么?
1.收款人和付款人的名称应与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名称完全一致。不写缩写;第二,不加词,不漏词;三、不写其他字。个人姓名“三统一”:证件、印章、身份证一模一样。
2.付款人开户行改为手工填写并盖章开户行。凡购买的支票等票据未加盖银行名称的,应在银行盖章。
3.在填写“用途”一栏时要注意两点。一是收付目的必须与收付单位的生产经营性质相一致。第二,收支用途要清晰详细。比如“贷款”这几个字要填成“钢款”、“服装款”、“还款”,以防银行单位之间拆借资金,退款。
4、汉字数量用文字数字填写。如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拾、百、千、百万等。,应用正楷或印刷体书写,不得用0、1、2、3、4、5、6、7、8、9、10、100书写。用文字表示的金额数达到元或角的,应在“元”或“角”后写“整”或“正”;数量用文字表示,数字被分割,分割后不写“整体”或“正”。大写金额数前未印货币名称的,应加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货币数之间不得有空格。
5.小写的阿拉伯数字必须按照标准和规范书写。除了7和9,其他8个数字都不允许进入下一格;除了6,其他9个数字不应该向上延伸,按照标准应该占据半个格子。这一要求的目的不完全是为了整洁,主要是为了防止涂改和涂改;不要在数字之间连笔,尤其是0和0之间。凡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为本位币基本单位,下同),除单价外,均应填写至分;如果没有角度划分,角度位置和划分可以写成“00”或符号“一”;如果没有角度,位置应该写成“0”,不能用符号“1”代替。
6.填写阿拉伯数字“0”。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字中汉字量应写“零”;当阿拉伯数字中间有几个零时,用文字表示的汉字量只能写一个零;当阿拉伯数字的位数是“0”,或者数字中间有几个“0”,位数也是“0”但角度不是“0”时,文字中的汉字量只能写一个“零”或不写。
7、票据和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意使用印泥,不能墨迹,以防印痕不清。
8.填表时要注意两点。第一,大小金额必须一致;第二,账单金额、日期、收款人姓名不能更改。否则为无效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