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知识普及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精神,为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和运用中医药在认识生命、养生保健、防病治病、养生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知识方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医药知识的宣传普及。为了组织该项目的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大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知识文化,加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识,保障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保健知识和科普文化需求。
(二)推进中医药知识普及队伍建设,拓展宣传渠道,探索构建宣传普及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普及能力。
(三)增进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了解和认同,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和创新。
二、工程范围
全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项目的内容
(一)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1,活动方式和内容
(1)采用科普讲座、中医健身方法演示、义诊、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大众化方式。
⑵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中医药方针政策和中医药发展成就;二、中医防治疾病的基本概念和知识;第三,中医保健的知识和方法;第四,中医历史和名人故事的知识。
2.活动目标
(1)使群众了解中医药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中医药发展成就。
⑵使群众了解中医的基本概念,掌握一些中医的科普知识,学习一些常用的中医保健方法。
3.活动要求
(1)各县(市)至少开展上述三种公示方式。至少有五场科普讲座;义诊至少五次;其他公示方式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
宣传活动要深入社区、街道、乡镇、村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个县(市)至少直接受益5000人,受益面尽可能广。
(3)项目的组织应充分发挥和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扩大影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4)每次活动结束时,总结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效果,保留活动的相关文字和视频资料。
在中医药推广中,各省要重视中医药文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培育和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宣传和普及中医药知识。
1,工作方法和内容
(一)组织编写、制作、出版中医药科普作品(包括音像制品),在媒体上开设专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2)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省组织编写出版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科普著作,印制发放中医药知识宣传资料;二是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中医药知识和科普宣传专栏或介绍中医药知识;三是根据本省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内容。
2、工作要求
总结作品出版、宣传资料发放、媒体宣传栏内容及效果等。
各省在中医药知识普及工作中,要结合本地实际,调查基层需求,形成调研报告。此外,各省还将召开经验交流会,开展中医药知识普及活动,总结交流经验,研究探讨工作长效机制。
四、项目组织与实施
(一)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宏观管理和总体评估,组织专家对地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局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动词 (verb的缩写)项目资金安排
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480万元(不含中医医院中医文化建设资金62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和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的财政补助。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地财政部门要* * *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详见《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08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附件三,已下发)。
不及物动词项目执行时间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08年至2009年。各省(区、市)要在2009年1前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2009年6月65438+2月31前完成项目任务。
七。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我局负责审核各地项目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组织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二)各省(区、市)要加强对本地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3)加强项目绩效评估。在项目实施中期,我局将进行中期评估和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三个月内,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评价,并将项目总结和评价报告报我局和财政部。我局将根据各省项目实施情况,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评估。
(四)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地下达的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我局和财政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以各地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