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中成药和中药保健食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追求也在不断提高。近年来,中医越来越受欢迎,其有效性得到了高度重视和肯定。防病养生是中医的核心理念之一,所以社会逐渐对中医的保健品有了一定的需求。目前,各种中药产品在市场上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因此政府必须有严格的监管制度,以保障公众的健康。以下是我关于如何区分中成药和中药保健食品的知识。欢迎阅读。
药食同源不可同日而语。
神农尝百草。早在远古时代,人类就在与疾病的长期斗争中,通过探索和积累,逐渐认识到了自然界中的食物和药物。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医专著《黄帝内经》中有记载:“空腹食之为食,病人食之为药”,体现了“药食同源”的思想。很多中药都来源于食物,既是食物又是药物,具有防病治病的功能。这也是中药可以作为保健品的理论基础。
虽然中医有“药食同源”的说法,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中药都可以视为保健食品。活着的根本是粮,治病的速度是药。每种中药都有不同的“四气”(寒、热、温、凉)、“五味”(辛、甜、酸、苦、咸)和归经的特点,因此可以用来调节人体的功能和防治疾病。有些中药性质温和,如百合、小麦、山药、扁豆、山楂等。这些药物具有双重属性,既可作为日常食用的食物,又可用于治疗疾病。而大部分中药明显偏颇,治疗功效很强。服用正确,疗效突出,服用不当,容易产生各种不良后果。所以要严格区分,谨慎对待。
目前药品和食品的区分需要改进。
《中医药条例》于65438至0999年制定,是目前香港规管中医药的最重要法例。根据《中医药条例》,所有中成药必须向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注册,才可在香港进口、制造和销售。目前,中成药的注册类别主要分为“固有药类”、“非固有药类”、“新药类”三类,但并没有严格区分中成药和中药保健食品。
参考国内情况,针对药食同源食品,1982,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将61种中药材规定为药食同源食品,之后对该名单进行了四次修订。最近一次是2008年,卫生部将药食同源的中药材名录增加到92种。65438-0987卫生部还颁布了《禁止食品添加药物卫生管理办法》,除“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外,禁止在食品中添加药物。可见,药物和食物虽然关系密切,但也要加以区分。
中药是指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物。中医理论的特点在于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在治疗上,根据患者身体的整体状况,加上对四季、气候、地理等因素的综合考虑,进行诊断和辨证施治,并发方药。以感冒为例,银翘散可用于外感风热证患者;葛根汤可用于外感风寒证患者;藿香正气散可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的患者。所以中医治疗的精髓在于辨证,要根据不同的证候使用不同的方剂。如果不分症状乱吃中成药,不仅不能治病保健,还会危害健康。
因此,面对今天市面上琳琅满目的中药产品,政府应划清中成药注册与中药保健食品的界限,而中成药亦应受到严格监管,必须由注册中医处方,以防止市民滥服中成药,保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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