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法律分析:1。增强生活污水处理意识。

2.加大资金投入。

3.合理使用污水处理技术。

4.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三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耕地保护、退耕还林、休耕以及草原、森林、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划定限制或者禁止在江河、湖泊、海域捕捞的时间和区域,并可以根据地下水超采情况,划定禁止或者限制开采地下水的区域。禁止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和企业非法转移到农村。禁止将城市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未达标的城市污水非法转移到农业和农村。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疏浚底泥、尾矿、矿渣;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肥料或用于土地复垦。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城乡道路、垃圾和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气、物流、客运、信息通信、广播电视、消防、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建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保障农村发展能源需求,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