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了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1.生态城市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结论。落实科学发展观,前提是全面发展,中心是协调发展,根本是可持续发展。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既要为今天的发展尽心尽力,也要为明天的发展负责;就是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为未来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源和环境。生态城市建设是根据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经济学原理和循环经济理论提出的。通过生态城市建设,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最大的经济社会发展,以最小的社会经济代价保护资源环境,既创造一流的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又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使经济发展走上科技导向、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生态保护和循环经济的道路,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空间和时间上协调发展。
2.生态城市建设是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当前,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已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尺度。生态环境越好,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就越强。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目前我市的产业结构以机电、化工、纺织、建筑四大产业为主,其中机电、化工是我们的支柱产业。近年来,随着化学工业的蓬勃发展,一些地区的环境恶化趋势日益加剧,环境容量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日益明显。如果我们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随着经济总量增长,甚至高于经济总量,那么用不了多久就会爆发累积性的环境问题。到那时,我们不仅会失去发展空间,甚至会影响我们的生存空间。
生态城市建设的适时提出为我们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坚持通过治污消除污染严重的弊端,发掘生态经济快速发展的“潜在优势”,保持杭州湾新区的区位和集聚优势。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对我市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进行重组和配置,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从而抓住21世纪前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龙山时代、曹娥江时代直接走向杭州湾时代,呼应大绍兴,连接大上海,融入长三角,不断提升上虞的区域竞争力,进而在国内外市场取得突破,赢得先机。
3.生态城市建设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层面,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注重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我们开始关注城市生活环境,普遍关心环境卫生、生态质量等问题,迫切要求尽快改善这些方面。经过近几年的城市污染源综合整治,上虞的生态环境较往年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党员干部,怎么为人民服务?如何实践三个代表?贯彻“三个代表”,必须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使人民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建设生态城市,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宜人的生活环境,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有利、对人民繁荣的民心工程。有益于当下,有益于未来。我们要为人民创造优美、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真正实践“三个代表”,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总之,建设生态城市是大势所趋,是时代的期待,人心所向。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建设生态市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建设生态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建设生态市作为事关上虞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不懈扎实推进。
1,发展生态产业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生态优先、发展优先,强化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意识。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拓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引进、培育和发展产业关联度高、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项目和企业,重点支持机电、节能环保产业,改造提升纺织等传统产业,适度发展化工、新型建材产业,积极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限制压缩重污染、高消耗、低效率产业,形成机电、化工、纺织产业。
合理空间布局,促进产业集聚。以企业规模化、产业集聚化、经济特色化、污染集中治理化、资源集约利用化为目标,按照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区-中心镇-一般镇发展布局和城市产业发展高效集约的要求,加快实施“北工业南闲置”的区域发展战略,按照梯度集聚、合理规划的原则和环境资源禀赋的特点,优化全市产业空间和产业布局。建立工业发展严格控制区,做大做强杭州湾上虞新区,把上虞经济开发区做优做高,做成特色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重点支持杭州湾上虞新区、上虞经开区、丰汇劳保用品、崧厦伞业等一批重点开发区和特色产业集群,整合压缩非标准乡镇产业集群。采取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形成以市区为中心,以上三高速、329、104国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为发展轴,以杭州湾上虞新区、经济开发区为集聚发展区,以丰惠、小月、崧厦、张震、上浦为发展点,符合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的城市群产业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废水废气排放量大的项目和企业向杭州湾上虞新区集聚,严格控制化工、印染等废水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落户杭州湾上虞新区外,严格控制造纸、食品脱水加工等废水排放量大的建设项目选址在污水集中收运管网外, 以及分散在市区和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大的榆中、渭南地区的工业企业,限期转产或搬迁。
推行清洁生产,建设生态园区。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鼓励选择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废物资源化、无害化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工业生态链,实现工业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投入生产。组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区域性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生态化改造。
2.发展生态农业。
建设特色优势生态农业。调整粮食经济结构、种植养殖结构和品种结构,逐步提高经济作物、水产养殖、皮棉制品和畜禽产品在农业中的比重,重点发展蔬菜、水产、花卉、茶果、畜牧五大产业,农林牧副渔结合,形成稳定的生态农业经济体系。根据各地农业发展的区域条件和比较优势,按照“开拓市场、优化结构、提升档次、增加效益”的要求,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名优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聚,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在城郊地区和榆中平原原水网地区建设城郊优质农业区,建设优质蔬菜生产区、花木种植区、名特优水果种植区和高档水产养殖区;在豫南丘陵山区建设生态农林特产区、绿色有机农产品区、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区和“后花园”、“休闲区”。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推进绿色生产和管理。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绿色农业,推进绿色产销,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全面实施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组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努力提高绿色有机农产品比重。通过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生态示范基地建设,带动千家万户发展生态农业。突出发展茶叶、干果、水果、蔬菜、竹笋等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绿色有机农产品。
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大力引进和推广优质高效农产品新品种。积极推广病虫害无害化防治技术、动植物品种优化技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科学使用化肥,禁止使用剧毒、残留农药和各种有害药物。实施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突出安全卫生指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检测体系。
3.发展生态旅游。
充分整合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紧紧围绕“打造云南旅游休闲基地,打造长三角后花园”的总体发展目标,着力打造曹娥江滨水观光休闲区、春晖白马湖文化生态休闲区、洪山湖朱家庄古典风情休闲度假区、辰溪宜山健身运动休闲区、四明山养生旅游度假区、东山文化旅游区“一带五区”生态旅游框架。切实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维护风景资源和当地生态系统,营造优美舒适的生态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区文化品位,挖掘和包装东山文化、曹娥文化、虞舜文化、瀛台文化、春晖白马文化、青瓷文化、名人文化等上虞特色,打响生态旅游品牌,做大做强生态旅游产业。
第三,加强生态建设。
这是建设生态城市的重点,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重点抓好三点:一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充分发挥城区自然生态资源优势,“森林进城”,构建以山体为绿盖,以河流、交通绿地为脉络,以街道、社区、单位绿地为补充,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充分利用滨江优势,实施曹娥江“一江两岸”绿色景观带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中心景观区,展现生态城市魅力。利用杭甬运河、白松河、西横河贯穿市区的自然条件,精心打造市区碧水青山的人文景观带。加强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在人民路、三环路、四环路、南北中心大道、白松公路、白凤公路、329国道、104国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建设纵横交错的绿色生态廊道。加强关白半山、凤山、曹娥凤凰山、凤山等自然山体的景观建设和森林植被保护,建设城市生态休闲绿地,建设市民广场、青年广场,合理布局街道绿化,增强城市“绿肺”功能。二是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改善村庄环境。结合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展“百村整治”示范活动,每年推进100个行政村。按照布局合理、设计科学的要求,全面规划农村居民点建设,拆旧建新,改造“空心村”,植树绿化,改善环境卫生,改善村容村貌,达到道路硬化、周边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整洁、河道净化、布局优化、小区美化、服务提升的要求,以良好的人居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优质的社区服务来实现。同时,选择生态优势突出、经济条件好的行政村,大力开展生态村建设,建设绿色生态家园。三是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系统。新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现有合流管道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分流制在道路改造和旧城改造中逐步建设。近期重点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尽快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截污范围内城镇生活污水统一处理,确保到2007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60%以上。非城镇污水处理厂受污范围内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应当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并尽可能与产业集聚区共同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小型污水处理厂可以建在有一定工业基础的较大的乡镇,如张震、丰惠、棠浦等。南方剩下的乡镇人口少,比较分散,要采取各种方式处理,比如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池或者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到2007年,城镇污水处理厂范围以外的所有城镇都要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相应的环卫基地和环卫设施,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近期将加快位于城东义亭镇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改扩建,以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需要。其他乡镇近期必须完成现有垃圾填埋场的标准化改造,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期结合杭州湾上虞新区热电厂的建设,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集中处置杭州湾道墟、崧厦、小月、义亭、斜塘、盖北、沥海、上虞新区等城镇的生活垃圾,一般可燃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并逐步关闭这些乡镇的小型垃圾填埋场,做好覆土、绿化和防渗工作;同时,在这些城镇建设封闭式、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提高垃圾收运效率。当小型垃圾焚烧设施的技术和经济条件可行时,将在豫南丰惠和张震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其他乡镇由于比较分散,仍然主要是建设小型无害化填埋场进行自行填埋,或者建设垃圾堆肥厂进行综合处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生态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涉及面广。同时也是一个长期建设、逐步发展的过程,任务重、时间长、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不懈地把生态市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机制。
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的各个层面、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协调行动。建立由党政领导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市长、相关部门和重大项目负责人组成的生态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生态城建设规划,协调解决生态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定各阶段重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处理生态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对各项生态建设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该办公室应确保人员配备和资金到位。市级部门、各镇(街道)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加强对生态市建设的领导,明确领导机构,明确职能部门或办事机构。同时,要加强市级部门与各镇(街道)的合作、联系和协调,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和交流制度,形成分工协作、良性互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生态城市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生态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把生态市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生态市建设做出成绩的给予相应奖励,对严重影响生态市建设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主要领导给予必要处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把生态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将生态市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市级部门和镇(街道)年度考核,将生态市建设年度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再下达到相关部门和镇街,签订目标责任状。以及建立生态市建设评价机制和行政效能监察机制,根据生态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对全市、各镇、各部门生态市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对生态市建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进行科学分析评价。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将生态市建设的内容与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基层,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生态城市建设取得成功和成效。
2、抓好项目、政策的落实,确保创建成效。
建设生态城,关键是抓项目。没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工程,建设生态城是空中楼阁。抓项目,就是抓了生态城建设的“牛鼻子”。在招商引资中,要用生态品牌来招商引资、争项目、建项目。重点是做好生态项目的开发、筛选、包装、申报和实施,以生态项目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要选择对生态城建设和上虞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性强、社会效益好、近期可以开工的项目,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拓宽思路,多思考,多挖掘。凡是能利用生态条件,能与生态城建设挂钩的项目,都可以充分挖掘。环保、发展、经贸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进行综合和筛选。建设生态城,必须有相关的配套政策。切实加大创建生态市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先保障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用地、用水、用电,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和政策倾斜。到2012年,市政府计划安排29515亿元用于生态城建设,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也要为重点生态城建设项目筹集相应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和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坚持改革的思路,用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生态城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年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以及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拨付300万元,专项奖励、补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经济、清洁生产、创建生态乡镇(街道)村等项目以及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制定鼓励退耕还林的优惠政策,加大退耕还林工作力度。建立自然资源环境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向资源受益者征收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补偿费。
3、加强宣传,全民参与,营造创作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拓宽思路,创新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生态城市建设的舆论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教育和科普宣传教育,使生态城市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单位和公民明确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增强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加强消费引导,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和可持续消费,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风尚。把生态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培育和弘扬。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文明发展观教育,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转变。牢固树立环境是资源、是财富、是生产力、是竞争力的观念,让人民群众像关心社会稳定一样关心经济增长数字、关心环境安全一样关心环境质量改善。在整个城市里,不注重生态的政府是无意识的政府,不注重生态的干部是无能的干部,不注重生态的企业是无药可救的企业,不注重生态的市民是没有现代文明和公民意识的。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和畅通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各级NPC代表、CPPCC委员的合法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舆论监督,表彰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环境保护问题公众听证制度,不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信息,扩大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如重点污染源排污信息,为公众关注环境保护、参与环境监督和咨询提供必要条件。要切实把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转化到各个层面、各个部门和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