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011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2006〕1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对考生的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人民* * *和中国宪法,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
4.除规定岗位年龄外,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 65438+10月1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11规定的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
2.被开除公职的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第三,注册
(一)报名时间:2011 5月25日至6月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崇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网上报名(地址:崇阳镇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陆平广场右侧)。
(3)注册程序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11)》(附件一)。
1,报名。报考人员首先要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
2.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特别说明:本次考试不设资格初审,将在考生取得面试资格后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出生时间、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我承担。
3.报名费。报名者可在报名缴费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缴纳笔试费用(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每科50元)。请仔细阅读公告,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填写,然后缴费。如果支付成功,将不会退款。缴费截止时间:2011 6月65438+24: 00。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缴纳笔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在6月3日2011、13、17之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和要求进行报名。每个候选人限报一个职位。
2.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要准确,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028-82310393)。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考试比例
职位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才能开始考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考官将核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将于6月4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2011。已缴费但招聘岗位已取消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2011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中南街56号2楼)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1 6月18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一)。A类为公共* * *行业,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 * *基础知识》;C类为卫生保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B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计算,各占50%,满分为100。
组织选拔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并经考核合格,报名结束时尚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登记(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含相关考核材料及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内容包括志愿者、项目计划及所属服务单位、协议服务年限、乡级及以下服务年限、考核合格后在基层服务年限。缴纳笔试考试费后,于6月11日前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崇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地址:崇阳镇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陆平广场右侧),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的,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笔试成绩将于6月29日在崇州公众信息网2011公布,也可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检的考生,可于6月30日至7月30日向崇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出申请,电话:2011(地址:崇阳镇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陆平广场右侧)。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考官根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面试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考官名单并公布。提交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在职职工的,应当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如果是2011毕业的普通大学生,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由考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关于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请参阅面试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比例不低于1: 2。如达不到比例,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总分计算:事业单位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成绩换算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布)。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总分相同,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方式择优录用。
非教师类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民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录用体检项目、维护HBsAg携带者录用和就业权益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438+02号)和《修订录用公务员报考教师岗位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的人员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向考官申请复检。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试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试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面试后考生排名顺序等额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评价
体检合格者,由考官确定进入考官范围,进行考核。评估工作按成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本人原因,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职位空缺,将在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宣传
考试合格者由考官确定为考生,并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和崇州公众信息网(网址)及崇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九。就业和登记
公示后无异议的人选,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按照最终成绩依次选择岗位。
经审查确认拟聘用人员为2011毕业的普通高校学生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约定报名期限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等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和证明材料。
经审查确认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属于非从业人员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经考核确认拟录用的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以上原因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
X.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为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028-82272271)。
本公告解释权归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028-82208550。
报名电话:028-8231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