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10月6日,益阳市南县发现1名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10年6月5日益阳市南县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人。具体如下:感染者:康,男,33岁,外省籍流动人员,6月2日22: 00与10公布的2名感染者共乘一辆车。10月5日65438,经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初筛,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为阳性。当日闭环转运至指定医院,并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过初步的流程调整,感染者康的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 10月2日

22: 12在G56杭瑞高速南县收费站出口下车登记相关信息,进行“落地检查”。

22时30分,高速公路健康咨询服务站工作人员封闭环路,将其引至南县经济开发区维也纳酒店集中隔离。因为没有房间,他们没有入住。

22时50分,高速公路健康咨询服务站工作人员封闭环路,将其引至南县豪景酒店集中隔离。

10 10月5日

20时42分从集中隔离点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尽快主动向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投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请广大居民和来南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的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个人防护要求。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打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地方码”。

2.严格落实“南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人员要提前到南方报到,证明自己是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来南方的,并积极配合第一入境点健康咨询服务站的落地核酸检测。在1日和到达华南后的第三天,进行了两次核酸检测。在第三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之前,人们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去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从西藏、新疆、宁夏、呼和浩特等疫情严重地区乘车需要隔离的,在高速出口不停车,不收取ETC费用的车辆实行“零接触”收费,高速出口不进行核酸检测,统一闭环引导至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采样。

3.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和督促进入公共场所的居民朋友采取戴口罩、量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单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