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
1,单位为职工文体活动购置各种设施或设备。
2.食堂、诊所、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补贴。
3.重大节日期间所有员工业余娱乐活动的相关费用。
4.本单位职工特殊困难补助。
5.本单位职工预防保健支出。
6.儿童节日慰问本单位职工子女。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基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项目:
1,请客送礼
2.变相的奖金和津贴。
3.其他违反财务规定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范围一般分为四类,包括职工工伤补贴、节日慰问福利、各种活动费用等。
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为增进职工的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一些特殊困难,兴办集体福利事业而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付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药费、工伤住院、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患病两个月以上的职工工资、职工探亲的差旅费、原单位支付的遣散费、退休职工及其陪护家属的差旅费、职工火化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长期供养人员补助、“预算”内补助等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费用,包括以下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1)为职工医疗保健和生活支付或给付的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异地出差医疗费、尚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医疗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贴、职工疗养医疗费、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食堂的职工统一午餐供应费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采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未分离的企业内部集体福利部门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室、托儿所、疗养院、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护和修缮费用,以及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劳务费。
(三)对困难职工的补贴,或者由企业统筹管理,专门设立用于帮助和救济困难职工的资金支出。
(四)退休人员统筹费用,包括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和其他退休人员统筹费用。企业改制涉及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的通知》办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安置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差旅费,以及其他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未列入本通知项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