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三胎政策是为了什么?

法律分析:三孩政策是中国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三孩政策,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推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完善重大经济社会政策的人口影响评估机制。要统筹考虑婚姻、生育、养育和教育,加强对适婚青年婚姻家庭观的教育引导,治理不良婚俗、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遍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支出。要完善产假和生育保险制度,强化税收、住房等扶持政策,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对普遍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有两个女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继续执行现有的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救助保障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救助关爱工作机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中长期人口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体系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普遍育儿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明显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法律依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