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喜善堂养生汤需要多少钱?

感觉有点不靠谱。想入行的同志一定要慎重。现在招商经济和加盟连锁在中国蓬勃发展,蔚为壮观。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市场监管缺失,盲区太多。加盟连锁太多招商展会泛滥成灾,导致招商单位进场审核形同虚设。基本上只能自己判断,一定要确认好,避免纠纷。

科普告诉我们如何加入骗局:

没有资格加入开发。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至少有两家直营店,经营时间应当超过1年。【1】然而很多品牌根本达不到上述要求,开始发展加盟。

此外,《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如果你在网上通过官方入口找不到相关机构的备案信息,比如商务部的特许经营备案查询[2],从法律上讲,这些机构是没有资格做特许经营开发业务的。

利用虚假广告蒙蔽创业者

对于加盟商关心的退货周期、单店利润水平、加盟门槛等话题,一些企业在广告中夸大事实,不理智的加盟商往往冲动决策,最终被骗[3]。

虽然大部分加盟项目都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参考,但是,加盟店的生意与门店的位置、店主的管理水平、行业的发展趋势有关,比如“30%到50%的利润”、“两个月就能回本”、“坐在家里当老板”,承诺回报率和回报时间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值得创业者慎重考虑。

样板房生意蒸蒸日上。

少数企业与加盟店、样板店相互勾结,让游客看到生意兴隆的假象,掩盖真实的经营情况。加盟商提出去其他地区考察,企业以各种理由推脱。也有很多加盟商看到样板店生意火爆后急于开店,盲目加盟,最后上当受骗。

这份合同充满了“糖衣炮弹”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和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

(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5)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6)产品或服务的促销和广告;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一)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然而,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1,品牌方手握通用模板合同,加盟商几乎没有谈判和回旋的余地。其实合同应该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加盟商并不是只有签字同意的权利。

2.合同条款不明确,加盟商投诉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