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医执照的医生在自己诊所外面擦药酒卖违法吗?
自制中药必须备案后才能销售。
如果有病人来了,可以在诊断完病人后,单独开泡酒的处方。那么应该是代病人处理,不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三十一条?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采用传统工艺制备中药制剂,支持在中药制剂基础上开发中药新药。
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其他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质量负责;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对所配制的中药制剂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只有采用传统工艺制备的中药制剂品种,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制备,无需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的配制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设立中医诊所、中药饮片炮制、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加工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药相关活动。
使用传统工艺制备中药制剂的医疗机构未按照本法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制备中药制剂的,将按照生产假药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书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主观上存在生产、销售假药的故意,就构成本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