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后媳妇还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儿子去世,媳妇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媳妇没有赡养配偶老人的义务,只有帮忙赡养的义务。配偶死亡后,帮助赡养的义务也就没有了。但丧偶的儿媳对配偶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的,继承时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
赡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和子女之间,所以儿媳没有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只有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如果媳妇不赡养公婆,这是道德问题,会受到道德谴责;但不属于法律层面,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承担法律责任。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在物质上、生活上对父母或长辈的帮助。
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子女应当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情感上应当尊重、关心和照顾父母。
有经济能力的成年子女,无论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的时候,都应该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到父母去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继子女与履行了赡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一般来说,孩子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不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提供经济资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