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是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优先,充分发挥自然系统的自我调节、自我修复能力,通过封禁保护、自然修复等方式,让生态休养生息。要在青藏高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秦巴山区、祁连山脉、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南岭山区、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内蒙古高原、河西走廊、塔里木河流域、云贵桂喀斯特地区等“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重点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二是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要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增加生态空间,减少工业空间、农产品生产空间和农村建设空间。通过编制空间规划,全面划定城市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类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控制开发空间。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测和界定,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将国家重要生态系统纳入国家公园范围,建设一批三江源、祁连山等国家公园。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严格城市建设用地供应,科学确定城市开发强度,推动城镇化向集约化转变。

三是开展国土绿化,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要扎实推进荒山荒地造林,充分利用城市周边工矿废弃地、闲置地、荒山荒坡、污染地等不宜耕种的土地开展造林。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绿化乡村中的主导作用。推进荒漠化和石漠化治理,推进荒漠化防治保护区和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建设绿道廊道,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

第四,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落实禁牧停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大退牧还草力度,保护和治理草原生态系统。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功能,强化森林保护。

五是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在重金属污染区、地下水漏斗区和生态脆弱区,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全面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负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