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铁路的终点站
1912、行政区域仍沿用清末省、府、县三级制,道为省督区。1913 65438+10月8日,北洋政府发布组织命令,规定地方实行省、省、县三级制。今除东明县隶属于直隶大明路,鄄城县、梁山县(原寿章县)隶属于山东省济西路(后改为东路辖聊城),其他各县均隶属于山东省戴南路(后改为济宁路辖济宁)。1925,10 10月22日,山东省将原有的四条道路增加为11道路系统,在今天的菏泽市设置草铺路(治菏泽)。1928废路系统,东明县直属河北省,其他县直属山东省。1932年,南京政府规定全省设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为省政府派出机构。1937“七七事变”前夕,山东省有七个行政监察区(以下简称区):一区辖济宁;二区辖菏泽,隶属菏泽、定陶、曹西安、成武、单县、巨野、郓城。第六区辖聊城、蒲县(1931年,蒲甘分治,1926年鄄城并入蒲县)。“七七事变”后,侵华日军侵占山东后,山东省政府撤出济南,流亡省内,先后在省内设立1938-1942区。巨野、郓城、寿章、汶上属二区,单县、成武、曹西安属十一区,菏泽、定陶、蒲县属十六区。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虽调整了行政区划,但境内县的归属不变。
1940至抗战胜利,疆域属以下地区:冀鲁豫八区。云锡特区成立于1940年4月初。10月更名为鲁西二区,165438,隶属山东省鲁西行政区。1941年,鲁西行政区并入河北、山东、河南行政区。1940年7月,湖西特区成立(因地处微山湖西部),隶属山东省鲁西行政区,辖区位于今境内南部。该机构经常活跃在单县东南部的刘彩、张寨一带。冀鲁豫第十区。1941五月成立第三冀鲁豫区,七月改为第七冀鲁豫区,九月改称第二十二冀鲁豫区和第十冀鲁豫区。辖区位于河南省中部和西南部,以及河南省考城县和全敏县的部分地区。
1946年2月,原冀鲁豫八区改为冀鲁豫二区,机构迁至运城潘渡、陈坡。原十一区河北、山东、河南改为三区,十区改为五区。1948年9月全境解放。1949年3月,华北人民政府决定将冀鲁豫二区、三区、五区、七区分别更名为何琳区、湖西区、鲁西南区、郧西区。当年8月,平远省成立,何琳、鲁西南、郧西部分地区并入菏泽区,与湖西区同属于平远省人民政府。
1949 10 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属于平原省份。
1952 165438+10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平原省建制,菏泽、湖西划归山东省。
1953年7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山东省湖西特区,所辖县分别归菏泽、济宁特区。
1967年3月,菏泽地区改为菏泽地区。
2000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菏泽地区改为菏泽市(地级),原菏泽市(县级)更名为牡丹区。
菏泽市被评为中国牡丹城。菏泽更名为“牡丹区”,有“菏泽牡丹天下第一”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