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有机肥标准

法律分析:GB/T 8170—2008数值修订规则及极限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9524.1—2004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2004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NY 525—2012有机肥料

NY/T 798—2004复合微生物肥料

NY 1109—2006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导则

NY/T 1978-2010肥料中汞、砷、镉、铅和铬的测定

HG/T 2843—1997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的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4.4生物有机肥产品中砷、镉、铅、铬和汞的含量应符合NY/T 798—2004中4.2.3的规定。

4.5如果产品中添加了无机营养素,应明确标明产品中的总营养素含量,以总量(N P2O5 K2O)表示。

5取样方法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中应避免杂菌污染。

5.1取样工具

采样前提前准备好无菌塑料袋(瓶)、金属勺、剪刀、采样器、样品密封袋、封条等工具。

5.2取样方法和数量

在产品库中抽样,采用随机方法。抽样以袋为单位,随机抽取5~10袋。在无菌条件下,从每袋中取样200~300克,然后将所有样品混合均匀,按四分法分成三份,每份不少于5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