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热线
在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布局上,建设省市县“2+5+N”三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设立江西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中心,在省胸科医院设立江西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在赣东、赣西、赣南、赣北、赣中五大区域依托综合医院设立区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在其他有需要的市县建设若干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在重大传染病救治方面,完善省、市、县、乡四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全面提高应对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能力。依托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医院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支持省级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楼,支持11设区市新建或扩建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
江西省在卫生领域的工作
1.不断扩大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供给。以与人民健康密切相关、最急需的呼吸、神经、儿科、中医等学科为核心,引进国内高水平医院医疗资源,打造一批国家区域医学中心;依托服务能力强的省级、区级医疗机构,分片区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省内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形成省级有高峰、市级有高地、县级有高原的发展格局。支持省内一级医院在控制单个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开放多院区并实现同质发展,推动省内群众疑难疾病基本解决实现大病统筹。
2.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以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继续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到2025年,建设25个左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50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遴选20个领军学科。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推进脑卒中、创伤急救、胸痛、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5个救治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我省危重救治能力,让江西患者保持一流的医疗服务能力,减少群众跨区域异地就医。
3.不断创新和发展医疗服务模式。从提升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出发,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和“五个一”服务活动及主题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构建电子病历、智能服务、智能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通过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工作者、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_ _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投诉,能够核实并当场处理的,应当及时查明情况;如有错误,立即纠正,并当场告知患者处理意见。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应当立即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患者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调查核实。一般应在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患者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涉及多个部门的,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并应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反馈给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