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以前属于东莞吗?

宝安在唐朝中期属于东莞,在1982年属于深圳。

深圳自中唐以来,宝安县一直隶属东莞县,包括深圳市、香港特别行政区、东莞市部分地区、番禺县南部、中山市等地区。这是深圳建立县及县级行政机构的开始,也是深圳城市史的开始。

1979年,宝安县升格为深圳,宝安县撤销。

1982 12国务院正式批准恢复宝安县建制,隶属深圳市。

扩展数据: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蠡县,原名宝安,隶属东莞郡(深圳南投)。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称东莞,县城设在雍(今莞城街)。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在东莞象山镇设立象山郡(今中山市、珠海市、澳门)。

东关县始于东晋咸和六年(331)。其范围包括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梅州、潮州、汕头、揭阳和汕尾,宝安、从化、新丰和翁源县,中山和珠海,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百度百科-宝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