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终止特许经营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许经营合同可以终止: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债务;
3.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合同的合法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2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解除原因出现时,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
(三)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继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