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是骗局还是什么?
但不是骗局,不代表鸿茅药酒的所有行为都是对的,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因为,10年来,根据健康时报报道的情况,鸿茅药酒在全国20多个省市被处罚2600多次。所以也是违法问题多,屡教不改的企业。所以绝对很难被称为合法企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名为药酒的鸿茅药酒的核心问题在于,它既不是保健品,也不是酒,而是药品。因为有国家医药品管理局颁发的“国药准字Z15020795”批准文号,所以叫药。换句话说,它是一种真正的药物。既然是药品,就不能以酒或者保健品的形式销售,必须由医院以处方的形式处理。将一种药品像保健品或者普通商品一样进行宣传和销售,显然是违法的。那么,在违法2600多次后,为什么还能继续违法,甚至要求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鸿茅药酒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不是一般的危害,而是比较大的危害。因为把药当酒和保健品卖一般不违法。很难理解为什么还有人,尤其是所谓的专家学者名人为其站台。可见,鸿茅药酒今天的问题,已经不是一个企业的问题,而是社会性质的问题。那些作为平台的专家学者名人,此刻应该大声疾呼,为什么鸿茅药酒可以当酒和保健品卖。有多少利益关联和交易?如果因为利益关联和交易而睁着眼睛说瞎话,是否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实这种酒是骗局,害的是无知的消费者,根本没有药用价值。多亏了广告的作用,我倒闭了三个口服液,是当年的神药,家喻户晓。是个奇迹,销售额超过30亿。鸿茅药酒有什么作用?至于药用价值,都是骗人的。为什么我们生病的时候要去看医生?都是广告造成的。我们都是看广告才知道鸿茅药酒的。为什么检察院把我发回重审?因为单方面证据不能证明他有罪,他说有毒,厂家不能提供药用价值,厂家的说法不能证明鸿茅药酒的实用价值。谭秦东本身就是医生,医学知识丰富。他说的鸿茅药酒很有道理,他的分析真的很有逻辑,所以鸿茅药酒不会胜诉。谭秦东之所以被拘留,主要是因为地方保护。鸿茅药酒已经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是利税大户。如果不是全国网友大力支持谭秦东,那就很麻烦了。估计是出不来了,最后被定罪。现在看来,谭秦东肯定会胜诉。况且政府也不敢在舆论压力下乱来。谭秦东不会被定罪,最后国家的适当赔偿也就结束了。
“风湿骨病,选鸿茅药酒”,电视广告、影视植入依然历历在目。你认为的“十全大补”的保健食品,其实从2003年开始就是A类OTC药品。
近日,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发文称,已组织相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向处方药转型进行论证。这个身份转变的故事是什么?药说君带你来看看~
鸿茅药酒
祛风除湿、益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可用于治疗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弱、肾虚腰酸、妇女气血两虚。
摘要
鸿茅药酒事件
2017 12 19
广州医生谭钦东写过《鸿茅药酒》一文,中华神酒,天降毒药。
2018 1 10
鸿茅药酒主张文章造成的利润损失约为654.38+0.42万元。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办案人员来到广州,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将谭秦东抓获。
2018 4月15日
鸿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损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2018 4月16日
2018 4月16日
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已组织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向处方药转型进行论证,并责成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鸿茅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说明。
2018 4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变更强制措施。
自始至终,质疑声不绝于耳。
虚假广告
鸿茅药酒广告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食药监部门举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暂停销售数十次。
“以专家、患者名义宣传产品功效”、“发布未经批准的内容”、“含有表示功效的不科学的断言”、“擅自篡改批准的内容”等...鸿茅药酒总是因为类似的原因被通报和暂停,就是对产品功效的描述不真实、不科学。
这个公式有疑问
鸿茅药酒配方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配方违反中医“十八反”(半夏与附子配伍),疗效尚不明确,临床资料极其缺乏。
(微博中著名的“烧伤超人Po”北大医学部宁方刚博士)
药材问题
鸿茅药酒使用“人工麝香”在宣传中出现了“麝香”、“天然药材”等字样;配方中的“豹骨”存在违规使用濒危动物药材、缺乏特殊标识等问题。
(来自余纯博士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必须明确,鸿茅药酒是药。
鸿茅药酒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等一些问题。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向社会说明近五年来地方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说明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我们需要耐心等待。
作为患者,首先明确鸿茅药酒是药品,是非处方药,也可能在少数人身上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从2004年至2017年底,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检索到鸿茅药酒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共137份。主要不良反应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和腹痛。
所以说到底,不能把鸿茅药酒当保健品喝,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不能随意增加剂量或使用次数,更不能擅自延长疗程。用药过程中如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
“鸿毛”已去,轻如鸿毛。至于是不是骗局,虽然没有定论,但是曾经红遍大江南北,声名鹊起,却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它也是时代的畸形产物。随着市场的不断规范和人们法制、健康观念的提高,鸿茅药酒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随之失去了昔日的光环。
即使他的管理团队和当地政府关心保护经济增长,无论他们如何努力实现恢复经济增长的目标,经济增长都已经成为一个已经消散的泡沫,永远无法保留过去的虚幻梦想。
虽然鸿茅中有六七十种中药,但是珍贵的豹骨到底有多少,即使有,有多大的功效,也是没有定论的。
当神秘的面纱不复存在,它就完全失去了价值和意义。有必要纠结和质疑造假的问题吗?
(网络图片)
鸿茅药酒事件是在2017年2月,广州医药从业者谭钦东在朋友圈和小范围内发表其对内蒙古产鸿茅药酒能否治疗的不同看法和评论后,被内蒙古凉城县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逮捕。
鸿茅药酒是否有毒,谭医生说药酒作为中药有毒是否违法,社会上争议很大。为体现民主监督,现将社会上对此事件的不同看法列举如下,供有关方面参考:
第一,根据刑法规定,损害商品声誉罪主要是指特定的人通过捏造虚假信息,向公众散布大量不实言论,损害特定商品的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
第二,谭医生一开始就没有编造虚假信息。鸿茅药酒因为被认为有虚假广告被20多个省级药监部门关闭是事实!不存在谭编造的所谓虚假信息。相反,大家都认为谭反映了真实的情况。
再次,作为一种中药药酒,本身有毒,是三分毒。药酒对一些急性病确有毒性,如肝炎、肾炎、蛋白尿、肺病、肿毒、痢疾等疾病,不宜饮用。喝了之后会有很大的作用。
第四,说谭医生大规模向公众传播消息是有问题的。谭只给特定的熟人和朋友发消息。刑法中所说的“规模较大”,是指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公众。
第五,发布信息的目的不同。谭先生发布消息是为了人们的健康,避免部分老年人及上述患者误服药物或酒精而造成不良后果。谭对药酒进行诋毁后,并没有任何获利的动机和目的。刑法中所说的损害商品声誉罪的犯罪目的是嫌疑人人为获取商业利益。
第六,调解的法律不同。谭医生和鸿茅药酒因对产品的属性和用途评价不同,属于民法调整范围。不适用于刑法。
综上所述,为了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党在19代表大会上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使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请有关部门接受社会监督。
红毛、朱三、秦池、孔子、沙皮士、脑白金。不好的地方在于人民电视台和人民广播电台。只要你给钱,他是真是假,谁管他都无所谓。
鸿茅药酒不是骗局,只是鸿茅药酒的“营销”看起来像骗局。
鸿茅药酒是国药准字号的非处方药,有据可查。药酒本身不会是骗局。但鸿茅药酒经营者夸大事实,违反法律法规,涉嫌严重误导消费。
鸿茅药酒作为一剂中药,当然有其治疗或辅助治疗的适应症,也有明确的适用范围,适合人群。然而,鸿茅药酒的经营者却将鸿茅药酒包装成能治百病的“烈酒”,显然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基本原则。
药品不是一般消费品,不能按照一般消费品的营销模式销售,这是常识。将非处方药包装成“保健酒”,按照一般的“保健品”进行营销,以及“一天吃两粒,喝掉病”这种不负责任的营销宣传,都是在“欺骗”消费者。
其实有很多所谓的“神药”、“神贴”、“神丸”,都是在从事“欺骗消费者”的“无良生意”。鸿茅药酒只是因为“无知无畏”而被曝光,后果自负。
只怪中国广大民众,尤其是中老年人,综合素质低,相信几个花言巧语的广告。虽然被骗了,但自己并不知道,于是莎普爱思、鸿茅药酒、脑白金大行其道!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虚假广告”这种鬼话。所谓的“明星代言”一文不值!从我说话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再把这样的人当名人、明星。
明显是骗局。
首先你得明白为什么药品和保健品要分开管理。药物是针对特定阶段的特定疾病患者的。药物原则上可以有毒副作用,只要毒副作用明确且远小于治疗获益,就可以上市。保健品,又称保健食品,既针对健康人群,也针对患者。一般不强制要求有统计学意义的疗效,但需要证明无毒副作用,可以长期安全服用。所以保健品和药品的管理是不一样的。
一种用于短期对症治疗、毒副作用明显的药物,掩盖了可能产生毒副作用的风险,作为保健品向包括健康人群在内的所有消费者宣传,并被鼓励和诱导作为保健食品经常服用。这不是骗局。还有什么是骗局?如果有人把抗生素当保健品卖,让健康人一起吃,你觉得是骗子吗?
不管是不是骗局,因为跨省抓人,我不会再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