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法治概论——汉代立法思想走向儒家化

汉代是在继承秦朝政治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注重体现儒家的立法指导思想。

汉法从无为而治到德治辅刑贯穿了整个汉代。这一时期以九章为主体的汉法有16部,是汉朝近四百年来的立法成果。

汉代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对后世的影响持续了近千年,直至清末。

汉高祖刘邦在位后,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注重休养生息,无为而治。他命令萧何改革秦政治,制定汉法。萧何在《李悝法经》六章的基础上,取汉初《合同法》三章和《秦律》六律,并辅以《户法》、《盛世法》、《安定法》,合为九章,成为九法,一般称为《汉律》。

九章法是汉代的主要法律,其他辅助法律也以法命名。这种律包括舒的18章、张汤的27章、赵的6章和* *的60章。

其实汉朝以后的历代法律,大部分都是以汉朝的法律为蓝本,也就是所谓的法宗,百代不易。

汉初经过近30年的休整,社会经济迅速恢复,政局趋于稳定,犯罪现象大大减少。原有的残酷野蛮的刑罚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废除酷刑、改革刑事制度已成为大势所趋。

公元前167年,汉文帝下诏修改现行的刑罚制度,从缇萦的诏开始。这次改革从法律上废除了体罚,意义重大,但并不理想,还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汉景帝时期,在汉文帝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刑事制度改革。经过文景时期的刑事制度改革,汉代的刑事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汉代已经为劳役刑确立了固定的刑期。东汉魏旧文书规定,接贵妃五年徒刑,完贵妃四年徒刑,交鬼三年徒刑,上士两年徒刑,调走臣妾一年徒刑,惩而复之。

此外,还有一些不定期的劳役惩罚,如输给左派、输给右派、输给若禄等。,即把一些犯人送到将军或少府等政府机构控制下的祠堂、墓地、宫殿、道路、园林等工程中去从事一些苦役或杂工。

边境迁徙最早是在秦朝,到了汉朝就不变了。当时出于以一生为利边疆的多重目的,将迁边作为减少死亡的替代刑罚,将大量重罪犯及其家属迁往边疆定居服刑,实际上是一种刑罚与移民相结合的处理措施。

不仅赦免了死刑犯的生命,也显示了朝廷的仁慈。还为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节省了边防建设运输口粮的费用,避免了这些危险的重罪犯对内地统治中心的潜在威胁,可谓一举两得。根据法律,任何移居边境的人,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边境和返回。

汉代赎刑沿袭秦制。除了钱、粮、钱之外,还有一种惩罚违法官员的方法。特别是当时还新创立了女徒弟顾山的制度,也叫雇山,让女犯人每月出三百元,政府雇人砍山,从事劳动来赎狱。所以这个制度也是一种救赎。

随着汉代法律的儒家化,为了维护和加强皇权专制和君主集权,汉代法律规定了一套相应的罪名和刑罚。

《汉律》规定的罪名,把专制皇权和中央集权君主的地位上升到了迷信和神化的高度。比如改圣旨罪,即冒充或谎称圣旨发号施令或实施行动。

犯了践踏之罪,就要清理皇帝出行的道路,禁止外人通行,这叫践踏。凡冲撞皇帝礼仪职务,乘车,或及时避让者,构成践踏罪。

事实上,犯了勒杀罪的惩罚往往是极重的。此外,还有不道德、不尊重、不敬、侵犯、越轨、诽谤等罪行。

汉代关于所有权的规定主要包括土地等各种财产的所有权。就土地所有权而言,仍然是国有和私有并存。都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

随着汉代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买卖关系十分活跃,出现了订立合同等法律规定。汉朝的法律保护合法的商业关系。

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汉代的借贷关系也相当发达。根据汉律,凡是借钱给他人的,都要收取利息,缴纳一定的税;非法加息,或者偷税漏税,或者逾期不还贷款,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家庭关系方面,汉代法律确立了以父为子的家长制原则。根据汉律,凡不孝父母或触犯宗法统治者者,处以弃城死刑;殴打和杀害父母是重罪,所有这些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就算报了重男轻女的罪,也要以不孝论处。如西汉衡山王刘慈的爽,因告发父乱,以不孝罪弃城。

为了发展社会经济,汉政权颁布了一些保护农业生产的法律。比如西汉政权一建立,汉高祖就颁布法令:士兵复员回家,流民归县,恢复原有农田房屋,按功分田。

那些因为饥饿而出卖自己作为侍女的人将被免除庶人,这将增加劳动力。任何不执行这项命令的人都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汉朝还放宽土地限制,解除山林河流禁令,允许人们耕种;减轻土地税负担;重视水利建设。

汉代的税收主要有土地税、人口税和资产税。土地税又叫地租或田赋,是汉初的十五税。文帝两次减征一半,后免税13年;景帝改征三十税一税,所以定制。

人口税是按人均征收的。7岁至114岁的未成年人,每年20元,武帝以后提高到23元,称为口福或口钱。15到56岁的成年人,每年计算一次,征收120元,这叫算税。

资产税又称计算税,按每万元财产120元的税率征收。

阶级服务的义务分为兵役和徭役。汉初规定,男子年满17岁时,登记为仆,称为赋役,这表示他已经成年。当你开始服役的时候,你被称为一枚棋子。景帝二年,改为12岁的福记,后改为23岁的福记。

中风后身体强壮的服兵役,一年在郡里当郡兵,一年当戍边卒,或者当守城卫。剩下的徭役,每人每年一个月,叫多役;现役军人叫更兵。亲自服务的叫耿健,付钱服务的叫郭耕。服务费打折到每月300元,后来变成了固定税,叫多税。

西汉初年实行盐铁私政,政府只收其税利。汉文帝放宽山泽禁令,减少盐铁税,大量经营盐铁财富的私营企业出现。

汉武帝以后改为盐铁官营,在全国设置35个盐铁官和48个铁官,统一管理盐铁的生产和销售。自汉代和汉武帝以后,恢复了盐铁私有制的自由放任政策,以税收作为国家调控的法律手段。

西汉初年,国家控制铸币权,曾制定《钱法》、《盗币令》等法规,禁止民众私自盗币。但由于高祖时铸的荚钱质量不好,高的时候要用太多的铜才能换成八铢,于是汉文帝就换成了四铢,同时废除了钱法和盗钱令,允许私铸。

当这一禁令解除后,不仅铸币者增多,甚至一些农民弃农开矿铸钱,铸出的铜钱掺假严重,质量极差。虽然当时有严格的法律,但仍然改变不了货币混乱的现象。于是汉景帝又一次颁布了废伪金币市场法,将铸币权置于国家控制之下。

公元前113年,汉朝将地方郡县权收归中央,由水横所属的君叔、管仲、边童三令独家铸造五铢。从此建立了统一的五铢货币体系。

汉武帝以后,为了抑制富商大家牟取暴利,解决国家的财政问题,实行等损均分法,规范各地的商品交易和流通,稳定市场物价。

等损法是农民在各县各乡设立等损官,将当地本该运往京城的土特产运到外地销售,再购买其他货物进行交换,最后将京城需要的货物直接运抵关中。

平准法是在京城设立平准官,接收全国各地平均流失的货物,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买便宜卖贵,以调节供求,平抑物价。

等损平准法的实施,避免了到处不需要货物的不合理现象,降低了运输成本,克服了商家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现象。

汉代的司法机关基本沿袭秦制,依然是中央和地方体制。廷尉设在中央政府,是最高常设司法机关。行政长官丁伟之下,有正、左、右监。

汉朝宣帝称帝的时候,左右两边都加了。东汉有右监右监,只有左监左监。但廷尉府有140名官员,组织结构扩大。

汉朝在继承和完善皇帝制度和三公九臣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从中国和朝鲜发展而来的大臣内阁制。这标志着以宰相为首的被称为“三公”的政府首脑成为了一个名义上的职位,他的权力基本上转移到了皇帝控制的尚书台。三公要参与决策,需要皇帝任命,记录历史等事情。

在地方政治制度方面,汉代实行郡县制和分封制。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执法的措施。

汉代的诉讼和审判制度也比较完备。诉讼和审判程序包括起诉、审判和审查、上诉和报告以及拘留。春秋审判的法制化和秋冬行刑的制度化是汉代司法制度儒家化开始的重要表现和标志。

春秋判狱是汉代判案破狱的一种原则、方法和制度。是直接引用《春秋》为代表的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所以又称为“春秋破狱”、“引经据典”或“以义判狱”,是儒家经典合法化的重要表现和标志。

汉代对重大案件的审理、判决和刑罚执行都有严格的时限。任何死刑通常在秋季开始到冬季至日期间执行,所以它被称为秋冬季执行。

这个系统的理论基础是董仲舒的阴阳五行学说和天人感应学说。他认为春夏是万物生长复苏的季节,要养生守德,不宜逆天杀生;秋冬是万物凋零的季节,死刑符合天道。

这种带有浓厚宗教迷信色彩的行刑制度符合春秋时代的基本精神,是儒家宗教神学的产物,是汉代儒家司法制度的又一典型标志。

汉高祖刘邦,字季。汉朝开国皇帝,谥号高。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他关注中国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建国之初,他命萧何制定九法,成为汉朝的根本法,为中国古代立法做出了突出贡献。

当缇萦上书给汉文帝时,缇萦的父亲淳于髡触犯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的小女儿缇萦写道,她愿意为奴婢赎回父亲,因为死去的人无法复活,受折磨的人无法恢复原状,没有办法重新做人。汉文帝看后非常感动,由此开始了废除肉刑的刑罚制度改革。

刘爽是西汉衡山王刘慈的长子,汉高祖刘邦的曾孙。刘爽被这个家族所迷惑,于是刘慈正式上书汉武帝,要求废除双。刘爽听说后,派人去北京找汉武帝控告他的父亲。最后,刘爽被判斩首,因为他不孝顺父亲。

汉武帝在盐铁关营实行的财政政策。私自煮盐铸铁的人会受到惩罚。这一政策虽然对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抑制商人影响、提高和推广先进技术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封建官办企业的一些弊端。

五铢钱公元前65438年+公元前065438年+公元前08年,中原地区发行五铢钱,开启了汉代五铢钱的先河。是中国钱币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货币,也是以重量为货币单位的钱币。在中国五千年的货币发展史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奠定了中国圆方孔的传统。

董仲舒是汉代的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他把儒家的伦理思想概括为三纲五常,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此后,儒家思想成为官方哲学,并延续至今。其作品被收入《春秋繁露》一书。

张释之亲自审问了让皇帝吃惊的司机。该男子辩称,他是听到清道禁止人通行的命令后,才躲到桥下的。过了很久,以为皇帝的车队已经过去了,就从桥下出来,一下子看到了皇帝的车队,马上就跑。

张释之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就去见了文帝。他说:庭威是世界公正执法的领袖,世界执法必任意或轻或重,人民不会无所适从。愿陛下看清楚。

汉文帝听了张释之的话,终于理智战胜了情感,同意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