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屋继承过户流程

法律主观性:

具体步骤如下:1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三、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4.纳税并办理过户。《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的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客观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三)房地产权属来源的相关证明、登记原因的证明、房地产权属证书;(四)房产界线、空间界线、面积等材料;(五)关于他人利益的说明;(六)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包括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