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的“环湖开发”与湖泊争地,大量房地产项目占用滇池保护区。
“长瑶山从山顶一直开发到山脚,保护区都进去了!”
近日,本报讯(www.thepaper.cn)跟随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云南昆明督查沉湖时,发现昆明相关区域“环湖开发”、“沿线开发”现象突出,滇池草海区域以保护区红线开发。大量的房地产项目与湖泊竞争,草海周围25公里的湖滨带被房地产和其他项目占据。滇池东岸的长瑶山地区受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侵蚀,部分项目直接侵占滇池保护区,占用滇池生态空间。
5月6日上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新一批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指出滇池周边房地产开发问题,指出昆明当地党委政府“只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没有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滇池”。昆明市按照《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要求编制滇池保护规划进展缓慢,导致长期缺乏“条例”可循,滇池“围湖开发”、“挂线开发”现象愈演愈烈。
“草海完全被房地产包围”
宝能集团“滇池九玺”地产项目位于草海五区,号称要打造昆明顶级富人区。
位于滇池一级保护区的宝能集团广告牌。
2008年以来,昆明实施了“退田还塘还人”和“退湖还林还湿地”工程。“四退三还”的初衷是为滇池腾出更多的生态空间。但自2015以来,草海地区已开发建设42宗地块(面积2463亩),占据了草海周边25公里的湖滨带,大量房地产项目与湖泊争地,可谓“寸土寸金”“寸土寸金”。
锡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四退三还”工程中,草海五区共搬迁村民2000余人,约5000人,新开发项目将增加草海五区人口数万人。
“过去最后搬出去的地,都盖了房子。”督察人员在现场指出,草海连片区“贴线开发”严重占用生态空间,清水进不去,污染负荷却在增加。
长瑶山变成“水泥山”,房地产开发侵占滇池保护区。
2015,1 6月卫星图显示,长瑶山地区开发建设启动。
2021 1卫星地图显示,长瑶山地区90%以上已开发为房地产项目。
“长瑶山从山顶一直开发到山脚,保护区都进去了。”督察感叹。
据督察发现,2065438+2005年6月以来,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诺仕达集团)在长瑶山片区陆续开工建设滇池国际养生养老度假区。项目占地3426亩,占长瑶山总面积的92%。计划建设813栋别墅,294栋多层和中高层建筑,建筑面积225.2万平方米。其中,滇池地区规划建设别墅390栋,多层和中高层建筑25栋。目前规划项目已全部实施,长瑶山生态功能基本丧失。
诺仕达集团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建区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
事实上,2065438+2006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就指出,诺仕达集团建设的相关项目占用滇池一级保护区。然而,昆明市晋宁区和诺仕达集团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他们在滇池一级保护区修建沥青路,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建区先后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到2018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时,诺仕达集团已在二级保护区建设别墅167栋。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滇池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二级保护区的限制建设区只能开发建设生态旅游和文化项目,禁止其他房地产项目。
2065438+2008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对二级保护区内允许建设的生态旅游和文化建设项目没有明确规定,导致部分旅游地产项目“打擦边球”。2018165438年10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域内,可以建设健康养老、健身休闲等生态旅游和文化项目。诺仕达集团“借一坡之驴”,打着健康养老产业的幌子,在滇池二级保护限建区继续建设别墅437栋,占地1.242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
整个长窑山被开发侵蚀,滇池流域生态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据调查,这些别墅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权利性质”一栏为“市场化商品房”,单套网签备案价格在21.8万至2992万之间,并非申报的健康养老项目,实际是以健康养老产业名义进行的房地产开发。
滇池保护长期无“规”可循。
除位于滇池二级保护区内的房地产项目外,2017年至2020年,诺仕达集团先后在长瑶山三级保护区内建设别墅209栋、多层及中高层房地产项目294个,占地1891亩,建筑面积1744000平方米。
据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计划对滇池草海25公里沿岸进行全面开发。自2015年开发建设以来,仅两个项目尚未开工,包括长瑶山在内的138公里沿海已开发36公里。
“环湖开发”占用滇池生态空间,影响滇池水环境和水生态。昆明市市长刘珈辰坦言,“滇池流域的污染负荷还在增加,环湖发展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谈及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刘珈辰认为,“少数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抓滇池保护治理的积极性不高,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的主动性不够。”
督察组指出,昆明当地党委政府政治站位低,对滇池保护治理态度不坚定,行动打折扣,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格。他们只是小账,不是大账,只是眼前账,不是长远账,没有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没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滇池。昆明市按照《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要求编制滇池保护规划进展缓慢,导致长期缺乏“条例”可循,滇池“围湖开发”、“挂线开发”现象愈演愈烈。
督察还指出,云南省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未能及时指出和制止滇池长瑶山等区域违法开发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