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儒家美学与道家美学的异同
儒家美学的中心是反复论述美与善的一致性,要求美与善的统一,高度重视美和艺术培养、协调和提高人的伦理道德情感的心理功能,强调艺术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充分、明确、自觉地从人的内在要求,而不是从宗教神学的外在信仰来审视美学和艺术。从这个角度看,儒家美学突出了美的自然形式包含着社会内容,使儒家美学具有崇高的道德精神,但同时又使美等同于善,忽视了美不同于善的独立价值,进而使人们对自然美的欣赏往往背离了某种狭隘的道德比较说教,要求自然依附于并符合世界的现实规范和秩序,从而约束了对自然的正确认识和欣赏。
儒家美学与社会生活和政治状态密切相关。“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作为一个重要的美学原则,本身就包含着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其关注点更多的是功能、关系和节奏,而不是对象和实体。作为矛盾结构,它强调的是对立面的相互渗透和协调,而不是对立面的排斥和冲突;作为一种反映,情调更多的是内心生活情趣的表达,而不是模拟的逼真度和再现的可信度;作为一种效果,更强调理性与理智的结合以及隐藏在情感中的智慧,以达到人生的和谐与满足,而不是非理性的狂热或超验的信仰;作为一个形象,它更强调情感的美丽和壮丽,而不是宿命的恐惧或悲剧的崇高。
从儒家哲学的整体魅力来看,其思想主要是外在的,也很注重内在观,但内在观最终必须服务于其表象。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修、均、平、治”。同样,儒家美学在艺术美学中也是以外貌伦理、道德和责任为准绳的,也就是说,它要求美一方面必须诉诸感官愉悦和普遍,另一方面必须与伦理社会情感相关,从而与现实政治相关。这是中国艺术美学高度重视主题思想性的重要传统基础。
2.道家美学的一些基本特征。
道家美学的重要特征是强调美学的超功能,即“天地”(与道家、鬼神相同),这就要求审美情感必须是一种内倾的精神关怀。这种“天地”在不同的道家美学中有不同的含义和表现形式。老子美学的核心是“自然无为”,突出了个体生命寻求自由的要求。在矛盾的对立和转化中观察美与艺术的问题,具有目的性和规律性(无为)的哲学意义,但他的美学思想总体上偏向理性和冷静的思考,对社会黑暗的洞察老谋深算,缺乏对生活的明确而热烈的热爱。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对老子美学的一种约束。庄子美学的核心是反对人的异化,追求个体的无限和自由,强调美的“无为”与“自然”的相对辩证统一。它扬弃了老子美学中老子的政治思想和对生命的某种漠视,把“重生”、“养生”、“保命”的价值上升到整个宇宙,达到“天地与我共存,万物与我为一”,“只与天地精神交流”的境界。似乎在玩世不恭、混世不恭的态度背后,蕴含着一种老子所欠缺的对生活的热爱。他的根本目标是使人的生命达到不受外物束缚的绝对自由的独立境界,但他又要求人被动地顺应自然,而不是主动地改造自然,这是庄子哲学(美学)的一个致命弱点。
在艺术美学中,道家强调人与外物之间的超功利、无意义的关系,即审美关系,这是一种内在的、精神的、实体的美,是一种艺术创作的非认知规律,这与儒家的艺术美学传统恰恰相反。
3.儒家美学与道家美学的关系。
通俗的说就是儒道互补。互补的前提是渗透,渗透的结果是互补。儒道美学之间存在这种关系。我们先来看两个对立面的区别和冲突的互补性:
(1)从社会、政治、道德、伦理层面。儒道两家入世,一家出世;一个是乐观进取,一个是消极逃避,但实际上他们只是互相补充,互相协调。不仅“济世”与“独善其身”往往是后世文人互补的人生路径,而且感叹慷慨与玩世不恭,“身在江湖”、“怀阙在心”也成为中国历代知识分子的常规心理和艺术自觉;
(2)从艺术审美的角度。儒家强调人为生产、外在功利、主题内容等东西(假自然即美),道家则突出自然和创造规律(大美不言而喻),即美与艺术的独立性,它们的互补性为中国艺术的发展提供了鲜活、立体、丰富的动力。
(3)从生活态度来看。儒家强调个体生命的“人和”,强调社会道德伦理前提下的人的个体价值,缺乏对生命本源的关怀;而道家则强调“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它虽然抛弃了世俗的生活,但并不否定生命,对自然生命抱着一种珍贵的、珍惜的态度,这使其对生命的审美态度充满了情感的光辉,这恰好可以补充和深化儒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相一致。
看两个对立面的交融与互补;
一个是孔子自己“我与点”的著名故事,其他的可以在《论语》中找到。论语。公冶长与论语。一些著名的概念如贤文、中庸、荀子等都得到了验证。也就是说,庄子提出的这种反束缚、超功利的人生审美态度,早就潜藏在儒家思想中了。另一方面,儒家美学往往以道家美学为基础。当道衰、国无道,或者是乱世之时,与鬼同道的道家天地境界,成为许多文人墨客寻求慰藉、高举向往的精神归宿。